关于同意南京市玄武区等73个县(市、区)
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地区的通知

苏食安办〔2015〕16号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委〔2015〕1号)要求,经各相关地区提出申请、报送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省食品安全办审核并在媒体公示等程序,现同意南京市玄武区等73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创建地区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附件:首批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地区名单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