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相关附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苏食药监通函〔2013〕20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直属分局:
    2013年10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第38号公告,发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作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配套文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按照国家总局要求,认真做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贯彻实施工作。同时,要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要求。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等5个附录的公告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