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宣传贯彻培训班的通知

苏食药监安〔2011〕9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GMP”)已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新版GMP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培训中心将于5月15日~18日和5月17日~20日在南京市举办两期培训班,解读新版GMP条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局药品安全监管人员4名,各县(市、区)局药品安全监管人员1名。

  (二)各注射剂、口服制剂、外用制剂、原料药生产企业相关人员3名,各医用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相关人员1名。

  二、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一)第一期培训班。时间:2011年5月15日~18日,5月15日报到;地点:南京钟山宾馆(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宾馆总机:025~84818888。参加人员:各市、县(市、区)局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南京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其他市注射剂生产企业,全省医用氧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相关人员。

  (二)第二期培训班。时间:2011年5月17日~20日,5月17日报到;地点: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南京中山陵四方城2号),宾馆总机:025~84430888。参加人员:全省不生产注射剂的其他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生产企业相关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各市局要迅速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选派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企业参训人员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名单由所辖市局汇总后,统一填写《新版GMP宣传贯彻培训班回执》(见附件1、2、3),于2011年4月15日前分别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联系人:衡萍,陈巧云;联系电话:025~83209356、83209357;传真:025~83273702;电子邮箱:chenqy@jsfda.gov.cn。省局认证审评中心联系人:王立新;联系电话:025~86646332。

  (二)药品生产企业培训费用1500元/人(含教材费、资料费、证书费等),食宿费用自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局承担,交通费自理。

  附件:1.新版GMP宣传贯彻培训班回执(药品监管人员) 

        2.新版GMP宣传贯彻培训班回执(第一期) 

        3.新版GMP宣传贯彻培训班回执(第二期) 

        4.南京钟山宾馆交通图 

        5.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交通图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