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全面推广、应用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及药品委托加工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与网上审批的有效对接,经研究,定于2011年12月19日~23日在南京市分别举办五期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及药品委托加工管理系统(企业服务平台)操作方法;
(二)网上申报文档材料数字化技术;
(三)网上身份证认证与数字证书使用方法。
二、培训对象
各生产企业负责或从事许可申办业务的有关人员2名。
三、培训安排
(一)日程安排
第一期:12月19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培训;培训对象:徐州、连云港、盐城、宿迁市有关企业。
第二期:12月20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培训,培训对象:泰州、淮安、南通市有关企业。
第三期:12月21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培训;培训对象:常州、无锡市有关企业。
第四期:12月22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培训;培训对象:苏州市有关企业。
第五期:12月23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培训;培训对象:南京、镇江、扬州市有关企业。
(二)培训地点
南京军区华山饭店(南京市龙蟠中路81号,联系电话:025~80886573)
(三)培训费用
各参训人员食宿费自理;数字证书费首次350元/年,其中工本费50元/个,认证服务费300元/年。数字证书费用报到时交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局负责通知辖区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参加培训,并于12月16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汇总后,报至省局信息中心。联系人:刘茜:025~83273661、王健:13814053598;电子邮箱:liuq@jsfda.gov.cn、 wj_gd@jsfda.gov.cn。
(二)各药品生产企业应选派熟悉药品许可申报业务、综合条件较好、有一定电脑操作能力、岗位相对固定的人员参加培训。
(三)参加培训人员要自带配有无线网卡的笔记本电脑(非移动、联通的无线上网卡)及《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一份。
(四)各药品生产企业办理江苏省电子证书时,需要填写好《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附件2)并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上述材料报到时,交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培训回执汇总表_3025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