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三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苏食药监通〔2012〕36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不断提高我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经研究,定于12月26日至27日在南京市举办“全省三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新版药品GSP、药品电子监管、医院药品管理、中药材及饮片管理、药品冷链管理等。

  二、请各市局、省各直管县试点县(市)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对象为三级医疗机构药剂科负责同志1名。各市局、省各直管县试点县(市)局应指定1名分管同志作为联系人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12月25日17:00前到南京虹桥饭店(南京市中山北路202号,电话:4000127888)报到。

  三、请各市局、各直管县试点县(市)局汇总辖区内参会人员名单,并填写《会议回执》于12月14日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至江苏省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联系人:邹祖农,联系电话:025~84405978,传真:025~84405978,电子邮箱:zhouzunong@163.com,dingf@jsfda.gov.cn。

  四、本次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医疗机构参训人员费用自理。

  附件:会议回执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2年12月5日                           

  附件:

  会 议 回 执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是否住宿 联系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