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基本药物可及性及影响因素评估的通知

苏食药监安〔2011〕66号

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对基本药物可及性影响因素进行评估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93号)精神,经遴选,现推荐扬子江药业集团等18家药品生产企业(见附件1)和苏州礼安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药品经营企业(见附件2)参与评估,请你们填写《药品生产企业有关情况调查表》或《药品经营企业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4),并于3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局。请参与评估的企业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如实、准确填报有关调查表并及时上报。

  国家局联系人:翁新愚,电话:010~88330812;Email:xiaojy@sda.gov.cn。

  省局联系人:周建明,电话:025~83273704;Email:zhoujm@jsfda.gov.cn。

  附件:1.参加评估药品生产企业名单 

        2.参加评估药品经营企业名单 

        3.药品生产企业有关情况调研表 

        4.药品经营企业有关情况调研表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