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2014-01-15

深卫计疾控〔2014〕4号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着力推进新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使其快速肩负起区级机构职能。协调出台《深圳市各级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加强医院公共卫生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网底建设,推动落实社康中心公共卫生工作职能和公共卫生人员配备,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模式

  继续完善市区联动的疾病预防控制模式、防治管相结合的慢性病服务模式、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精神卫生工作模式、立体化多平台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网络服务模式。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社康中心之间的合作,提高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

  三、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以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为契机,以国家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为抓手,完善和创新我市流动人口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整体质量评估工作

  组织修订评估标准,使评估更科学、客观、灵敏,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加强对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考核力度。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功能、导向功能和监督功能。

  五、开展新增公共卫生项目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实施早期梅毒免费治疗、小学生口腔龋齿防治、贫困精神病人住院医疗救助、健康素养巡回讲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我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

  六、提高现场应对能力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及风险评估工作,强化预警,完善各类预案,细化各个环节,加强情况研判和沟通。组织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演练,进一步加强机构之间联动配合机制,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改革创新,以大数据等新技术为手段,以慢性病人群管理为抓手,探索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分级管理,数据同步,协同应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