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全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的通知
(内卫计疾控字〔2015〕660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计生局,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为推动我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经商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残联,自治区组建了全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专家指导组(名单附后),主要参与试点工作的评估、培训、现场指导与考评等工作。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蓝 峰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处长
森吉德玛 自治区综治办处长
副组长:
纳木恒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副处长
云晓彬 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主任医师
成 员:
陈丽霞 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主任医师
于东升 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主任医师
张春雷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