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河南省精神卫生

工作规划(20162020)的通知 

豫政办 〔20163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医改办制定的《河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