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河南省精神卫生
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豫政办 〔2016〕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医改办制定的《河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