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15〕2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相关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通政办发[2015]117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