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96号

《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解读评论: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分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