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冀工商〔2015〕61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工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已报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