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2〕14号)、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打假办发〔2012〕2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关于做好打击农村市场假劣药品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稽函〔2012〕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打击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打击城乡接合部药店及乡村药店、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列为2012年药品稽查工作重点,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城乡接合部药店及乡村药店、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行为。
二、各地要结合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产品供货方的资质、产品进货的验收和登记、往来票据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对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及《打击假劣药品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报送省局稽查处。
联系人:朱 勇 电 话:0551-2999285(传真)
附件:《打击假劣药品工作情况统计表》/d/file/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2-03-05/c8cb21eb192ee5f22b5c04ba0312061a.doc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