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局要求,请你们统计2006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食品药品行政机构,如:新成立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按照要求填写《新增行政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点击下载,并附编办批复文件复印件。原有机构不在填报范围,如无新增行政机构的请在表格上填写“无”。
表格请于6月29日前报送至省局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rongjie@ada.gov.cn。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