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认真落实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5〕2号),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科秘〔2015〕114号),省局决定举办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药品电子监管网介绍,企业实施内容、政府监管内容、运营服务等;
(二)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实施方法及企业改造要求;
(三)监管端使用培训,包括上机操作、疑问解答;
(四)药品电子监管应用实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局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的各1名;
(二)各县(市、区)局药品综合监管人员1名;
(三)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人员(由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通知)。
三、培训时间
9月9日下午报到,10日全天至11日上午培训,11日下午离会。监管人员食宿、培训费由省局承担,企业人员费用自理。
四、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招待所(合肥市东至路5号 )总台电话: 0551—65922000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局统一将所属县(市、区)局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回执(附件一),于9月1日前分别报送至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药化流通监管处。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的要求见附件二。
(三)未尽事宜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科技和标准处 贾超 0551-62998047
药化生产监管处 张勇 0551-62999270(传真)邮箱:4630686@qq.com
药化流通监管处 杨琢法0551-62999274;62999318(传真)邮箱:adayzf@163.COM
省药学专业人员资格认证中心 刘军 0551-6371007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