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认真落实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5〕2号),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科秘〔2015〕114号),省局决定举办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药品电子监管网介绍,企业实施内容、政府监管内容、运营服务等;

(二)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实施方法及企业改造要求;

(三)监管端使用培训,包括上机操作、疑问解答;

(四)药品电子监管应用实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局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的各1名;

(二)各县(市、区)局药品综合监管人员1名;

(三)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人员(由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通知)。 

三、培训时间

9月9日下午报到,10日全天至11日上午培训,11日下午离会。监管人员食宿、培训费由省局承担,企业人员费用自理。 

四、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招待所(合肥市东至路5号 )总台电话: 0551—65922000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局统一将所属县(市、区)局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回执(附件一),于9月1日前分别报送至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药化流通监管处。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的要求见附件二。

(三)未尽事宜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科技和标准处    贾超 0551-62998047

药化生产监管处  张勇 0551-62999270(传真)邮箱:4630686@qq.com

药化流通监管处 杨琢法0551-62999274;62999318(传真)邮箱:adayzf@163.COM

省药学专业人员资格认证中心 刘军 0551-63710070。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