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关于申报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的通知》(皖食药监安〔2012〕153号)要求,通过各单位自荐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经研究,确定我省18家医疗机构为新增加的药品不良反应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单见附件1)、18家医疗机构为新增加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单见附件2)。
各新增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详见附件3),将该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为群众安全用药用械提供保障。
特此通知
附件1:《新增补的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2:《新增补的我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3:《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工作职责》点击下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 徽 省 卫 生 厅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