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食品安全办、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5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随后,省食品安全办、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综合评价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创建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创建,近期将进入评估验收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指导各地做好迎评工作,省食品安全办会同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综合评价标准基础上,制定了《2015年—2016年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评估验收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2016年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评估验收实施细则》点击下载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