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暨市、海盐县人民政府的申请,2016年1月24至1月27日,环保部生态司侯代军副司长率考核组,对诸暨市、海盐县国家生态市(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     

  技术评估期间,考核组实地查看了诸暨市、海盐县生态建设情况,并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开展了生态建设公众满意度调查,对诸暨市、海盐县生态市(县)建设工作作了全面评估。考核组组织召开了生态市(县)创建技术评估的汇报会和反馈会,听取诸暨市、海盐县国家生态市(县)创建工作汇报并反馈技术评估意见。考核组认为,诸暨市、海盐县创建国家生态市(县)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数据详实,各项考核指标总体符合国家生态市(县)要求,同意通过技术评估。    

  环保部生态司侯代军副司长对诸暨市、海盐县生态市(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诸暨市、海盐县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深化生态市(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诸暨市、海盐县在抓好技术评估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样本的要求,系统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抓好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提档升级,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多做探索,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验和示范。    

  我厅卢春中副厅长参加了此次技术评估工作,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海盐县委副书记、县长章剑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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