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76号)精神以及我厅与省物价局下发的贯彻落实该通知的浙价商〔2008〕238号文件要求,以及《关于开展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定期审核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12〕77号)要求,省环保厅和省电力公司核定了我省125MW以上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2013年2月运行情况,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如相关企业对数据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5日内与浙江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联系。联系人:史一峰、柴雳,联系电话:0571-28193536、28172886,电子邮件:shiyf@zjepb.gov.cn、chaili@zjepb.gov.cn。   

 

 

 2013年4月2日

 


附1:

浙江省燃煤发电机组2013年2月脱硫设施运行情况

 

序号

电厂名称

机组

装机容量

脱硫设施

脱硫效率(%)

投运率(%)

备注

编号

(MW)

通过168日期

本月

累计

本月

考核累计

 

1

台州发电厂

#7

330

2007.12

97.19

97.77

100

100

 

2

台州发电厂

#8

330

2007.01

96.43

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