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吨氯沙坦钾、10吨培哚普利叔丁胺盐、20吨盐酸左西替利嗪、50吨埃索美啦唑镁原料药(GMP)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现将项目验收有关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2年7月25日——2012年8月3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71-28190036

  三、电子信箱: hewei@zjepb.gov.cn

  四、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邮编:310012。

  五、联系人:何 伟

       

  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吨氯沙坦钾、10吨培哚普利叔丁胺盐、20吨盐酸左西替利嗪、50吨埃索美啦唑镁原料药(GMP)项目

  

  一、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包括年产50吨氯沙坦钾、10吨培哚普利叔丁胺盐、20吨盐酸左西替利嗪、50吨埃索美啦唑镁原料药(GMP)生产装置。

  建设单位: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

  项目投资:总投资683万元,环保投资为100万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浙江省环境工程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境监理单位:浙江环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通过预处理后通过架空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管道输送至污水站。后期雨水及纯水站清下水等经雨水排放口外排至厂区外河流。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0t/d,采用A/O+Fenton工艺。

  (二)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4个车间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真空泵废气等经车间预处理后送至集中废气处理排放。污水站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厂区建设进行了合理布局,凉水塔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厂区中央;冷冻站设置房间内,减少噪声排放;风机设置了消声器;设置了实体围墙,降低噪声的传播;厂区进行了一定的灌木绿化。

  (四)固废

  公司污水处理站板框压滤机房南面建设了污泥堆放点,设置了污泥堆放标志。在液体仓库东侧设置了危险固废堆放点和生活垃圾堆放点。本项目产生的残渣、残液委托上虞市振兴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污水站污泥委托上虞市众联环保有限公司填埋;生活垃圾由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收集处理。危废处置单位均有相应的处置资质,危废转移过程中办理转移联单等环保手续。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厂区总排口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硫化物、挥发酚、甲醛、AOX和总氰化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及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1)车间集中废气处理出口甲醇、氯化氢、甲醛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氨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其它废气乙腈、异丙醇、丙酮和乙酸乙酯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标准限值要求。二氯甲烷低于环评报告建议值。

  (2)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出口硫化氢、氨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3、厂界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甲醇和氯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和臭气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二氯甲烷、乙腈和异丙醇排放浓度均符合环评建议值要求。

  4、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夜间噪声1#、3#、4#、8#测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2#、5#~7#测点超标,超标2.7~5.5dB(A)。

  5、排放总量

       废水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排外环境量均符合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