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同志们:
前面的一天半时间,厅里一些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市环保局长紧密结合实际,谈了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体会,并结合各自工作,对贯彻落实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环境保护工作推向新阶段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三人行必有我师”,你们的发言对我也很有启发,对做好全省面上的环保工作可互相借鉴。会后,我们要作进一步的研究、消化、吸收和提炼。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生态立省方略的内涵和要求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突出成果和显著标志之一,就是首次把生态立省作为一项治省方略确定下来,把建设生态浙江作为建设“两富”为特征的现代化浙江的重要内容。我们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首要的是深刻理解和领会生态立省的精神实质,从生态立省的背景和来龙去脉中把握其内涵和要求,明确建设生态浙江的目标任务。为了分析生态立省方略因而何来、据何而立?我们要梳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这些年我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经历了什么样的历程?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一再提升,形成了脉络清晰而又层层递进的工作态势。2002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绿色浙江”目标;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生态省的决定;2007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环境更加优美”纳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目标之一;2008年4月,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提出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2010年6月,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作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走生态立省之路,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今年6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建设现代化浙江的主要目标,强调要“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期间,作为生态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标志性工程,连续开展了三轮“811”行动。从这一决策脉络看,我省环境保护在战略理念上经历了从污染防治到生态建设到“生态立省”的跨越,在目标定位上了实现从“绿色浙江”到“生态省”再到“生态浙江”的递进。可以说,生态立省方略的提出,我省在生态环保领域的战略取向和目标越来越明确,而不再局限于一般性、原则性的理念思路。
第二,生态立省为什么要称作方略?从上面的梳理当中,我们可以发现,其实“生态立省”这一名词在我省不是第一次出现,早在2010年省委作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时就提出“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走生态立省之路”。时隔两年之后,省十三次党代会把“走生态立省之路”上升为“坚持生态立省方略”,使生态立省由一种方向性、目标性的提法转化为一种方针策略。那把生态立省定位成方略有何实质含义?这里我们把“方略”和与之相近的“战略”一词作个比较。所谓战略,原是指为了达到战争和军事作战的目的,高瞻远瞩地执行战争计划,大规模运用军事力量的方针和策略。在现代,“战略”一词被引申至政治和经济领域,其涵义演变为泛指统领性的、全局性的、左右胜败的谋略、方案和对策,也比喻在一定历史时期指导全局的方略。如“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党和国家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再如:“科教兴国”、“人才强国”、“西部大开发”等都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大家熟悉的“两创”总战略和“八八”战略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战略。而方略则是指治理国家的战略性的指导原则和全盘的方针、策略,也是领导方法、领导艺术中最高层次、最核心的那一部分。如“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就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执政方略。可以说“方略”高于大于“战略”,是工作理念、目标和方式方法的综合体,是顶层设计的重要结晶。生态立省方略的提出,反映了省委、省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深刻认识,既是对过去相当长时间生态环保工作经验与教训的总结,也是在实践基础上对生态文明理论的阐发和创新,蕴含着我省环境保护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和关系全局的大政方针和战略策略,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前瞻性、全局性、系统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至此,在事关浙江环保的问题上,我们有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有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生态文明的目标取向和战略任务,也有生态立省的基本方略,共同构成了我省完备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
第三,生态立省“立”的前提什么?也就是为什么提出“生态立省”,何以立?我认为,有历史渊源、有理论依托、有现实条件、有工作基础。一有历史渊源。2010年省委在筹备十二届七次全会时曾对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历程作了系统全面的回顾,梳理了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为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积极努力,取得的显著成效,积累的宝贵经验。所以,生态立省方略的提出不是孤立的,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历史的延续,是我省生态保护思想和意识的发展和提升,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二有理论依托。生态是生物与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有机统一,它是财富之母,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决定着经济社会的存在性和持续性。我们甚至可以说生态环境是最大的资本、最大的生产力和最大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实行生态立省就是把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和基础地位,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富”浙江的有机组成,它符合存在决定意识的哲学原理,符合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符合社会伦理学和生态学的价值理念。放眼全国,青海、海南、云南、贵州、福建、江西、湖北等省都已作出了生态立省的战略抉择。三有现实条件。浙江得山海之利,河网密集,水系发达,自然消纳和气候扩散条件较好,境内“七山一水两分田”,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居全国前列,产业经济布局集中,生态屏障保护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长期保持全国领先,是一个经济发达、生态良好、宜居宜业的省份。加之,我省人均GDP已达9000多美元,到了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拐点,具备生态立省、环境改善的客观条件。四有工作基础。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生态红线贯穿始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特别是2004年以来,以生态省建设为龙头,连续完成了两轮“811”环保行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遏止了环境恶化势头,巩固了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态势。在此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不断拓展环保的领域和内涵,有效构建了环保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框架体系、社会行动体系。
第四,生态立省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是什么?一是深刻认识我省自然禀赋条件的必然。我省的生态环境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但不足和制约也非常明显。我省既是经济大省又是资源小省,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有限,全省70%的人口集中在20%的平原地区,经济布局相对集中于沿海及平原地区,单位污染负荷特别高,局部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仍然非常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资源环境的制约将更加凸显。二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离开生态的发展,必定是死路一条,世界上很多著名的文化之所以走向衰亡甚至灭绝,究其原因,就是人与自然严重对立导致生态的灭亡。以前,我们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深刻反思工业文明的结果,就是要改变对自然无度索取的生产方式。坚持生态立省,就是坚持生态文明,就是以尊重自然为前提,以效法生态为原则,从根本上解决人与自然不和谐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三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当前,经济社会与环境的不协调突出表现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的矛盾。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发展是无止境的,如果不从根本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承受,发展难以持续。要通过生态立省,真正建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四是应对国际竞争的必然。当前,国与国的竞争已从经济、技术、军事领域延伸到环境领域,“绿色新政”逐渐成为各国政府施政的新主张,绿色经济和低碳技术加速兴起,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绿色贸易壁垒进一步抬头,一些西方国家对进口产品提出了“碳关税”、“碳足迹”的要求,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问题已成为国际经济政治博弈的焦点,必然要求我们在对外交往中举好生态旗、打好生态牌。以上四点回答了“为什么必须立”的问题,同时通过实施生态立省方略也必将对我省产生现实和深远的影响。它将大大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和人居生活品质;有利于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有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舞台和空间上发展浙江、提升浙江。
总之,坚持生态立省,是新时期我省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富”浙江的重大方略,它与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是一脉相承的。它要求我们进一步清醒把握我省的自然禀赋条件和环境保护所处的历史方位,在继承发扬以往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环境保护为主阵地和根本措施,以迈向“四个新阶段”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以生态省建设为龙头和载体,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战略指引和价值导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
二、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浙江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
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重在行动,重在明确下一步怎么干?应该说,这几年我省环保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一些好的载体、做法和经验,有待我们进一步总结提炼和传承发展。同时,“十二五”以来,特别是省第八次环保大会上,我们提出要把环境保护全面推向四个新阶段,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环境保护的历史方位和工作指向。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就是要把新形势新要求和当前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明确方向、找准路子、理清任务。这里归纳了七个抓手、七方面任务,以此来推进环保整体工作。
(一)以减排为抓手,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如果没有把减排作为行政约束性考核指标,就没有环保今天的地位。实践证明,减排是符合当今国情的污染防治的有效抓手和推力。减排的实质就是污染的防和治,污染防治的目标是改善环境质量。要以环境质量为导向,坚持污染物总量削减和环境质量改善协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努力实现天蓝、山绿、水清、地净。
一要建立健全减排的一整套制度。我们要在继续采取并不断完善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科技减排等措施的同时,善于总结提炼和形成一整套能保障这些措施落到实处的制度,使减排工作精细化、高效化、常态化。一是行政考核问责制度。就是要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全面深化通报、预警、约谈、挂牌督办、限批、“一票否决”等考核问责措施,体现足够的刚性和威慑性。二是法律制度。就是要通过立法来推进污染防治,为减排提供法律保障。如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核定企业排污总量、实行总量许可的制度。三是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体系,确保任务分解到位、确保减排过程可核可查、确保减排数据的可信度和认可率。四是增量控制制度。实行项目审批总量许可与替代,对新上项目实行不同比例的污染物削减替代制度,对相关重点污染行业实施不同的总量削减调剂政策,实现增产减污。五是存量削减与优化制度。主要是实施好排污收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手段推动企业减排,推动环境容量资源配置优化。六是过程控制制度。要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监管,发挥其在监管、减排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刷卡排污制度,实现远程控制和智能控制,杜绝企业超量排放,真正使总量稳定受控。通过上述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我们就可以从准入源头开始,全过程保障减排的有效实施。
二要狠抓重污染行业整治。“十二五”期间,我们综合考虑解决影响公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规划了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制革六大重污染行业整治。重污染行业不仅是污染环境、影响公众健康、引发环境纠纷的重要源头,而且这些行业普遍存在的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布局分散状况,是当前结构不合理、效率效益低下、竞争力弱的症结所在。所以,整治提升重污行业既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又有利于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我们以往开展的长兴铅蓄电池、平阳制革、富阳造纸、绍兴印染等行业性、区域性整治的实践证明,重污染行业整治有力地推动了结构调整、经济转型。我们要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倒逼结构调整结合起来,通过加强监管防范环境风险,通过调整结构减少污染排放,深化落实提升标准、严格准入,园区集聚、布局优化,淘汰落后、清洁生产等综合措施,形成行业性污染防治规范,有效解决结构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三要以“三大清洁”行动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染防治。随着公众对环境质量诉求的不断提升,污染防治必需从重点突破转向全面推进。之所以提出全面推进,首先,是因为我们防治的污染因子更多了,要从治理COD、SO2为主覆盖到控制COD、SO2、氨氮、氮氧化物、总磷、细颗粒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辐射等;其次,防治的环境要素更全了,要从侧重水污染防治向水、气、声、渣等污染综合防治转变;第三,防治的领域更宽了,要从工业拓展到工业、农业、交通及服务业,要从生产领域拓展到生活领域;第四,防治面更广了,要从城市延伸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从陆域延伸到海域,实现城乡统筹、陆海联动;第五,防治的标准更高了,要从单纯控制污染上升到质量改善和风险防范,环境质量、污染物控制以及治理的要求和标准都在不断提高。因此,我们启动了清洁空气、清洁水源、清洁土壤三大行动,以此来统筹推进全面的污染防治工程。我们要以这三大清洁行动为抓手,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既抓末端治理又抓过程控制和源头预防,既抓技术进步又抓设施建设,既抓点对点的微观管理又抓宏观政策制度建设,既依靠政府部门和环保专业部门的力量又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的作用,全区域、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地推进污染防治。
四要扎实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是环境保护的一大难点和薄弱点,也是统筹城乡、改善民生必须破解的瓶颈。农村环境保护的具体职能很多不在环保部门,作为环保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全面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每年排出一批村庄,专项投入,滚动推进,集中抓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业污染防治、农村工矿企业整治。二是全面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以满足土地消纳能力和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前提,以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为主要途径,建立健全区域和总量双控制制度,促进养殖模式转变。三是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中心村整治、村庄撤并、农房改造、下山脱贫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提升农村污染防治水平。四是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种植业的污染防治,促进生态高效农业的发展。
(二)以执法监管为抓手,维护环境秩序,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群众权益。
执法监管历来是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责,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能的基本手段。
一要始终把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第一位。人的生命健康权是至高无上的,人的一切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谋求健康幸福、更有尊严、更有体面的生活。所以,环境监管要把维护权益,保障健康作为基本着眼点。首先,要严查严打各类侵害公众健康的不法环境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紧,绝不手软,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严管高压态势。其次,要积极防范环境风险,通过加强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预警应急等工作,有效防控污染事故的风险、人民健康的风险、社会矛盾纠纷的风险。第三,要正确对待和积极回应群众的环境信访诉求,从信访中发现更多的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线索,第一时间加以查处和整改,维护民生民权民利;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监管,避免出现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要把规范环境行为、建立良好环境秩序作为推进生态文明的基础性工程。生态文明的社会首先是一个环境行为良好、环境秩序井然,人人自觉守法、个个爱护环境的社会。违法高发、污染频发是绝对不可能产生生态文明的,环境守法应当是生态文明的底线,环境监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第一,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第二,要坚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企业单位不分规模大小、级别高低,务求监管到位,绝不避重就轻、畸重畸轻,务求处罚的公信力,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为群众营造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第三,要坚持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流程,把准入把关、竣工验收、执法检查、环境应急管理、信访矛盾调处等环节衔接和统一起来,体现在日常的执法监管事务当中,形成源头防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预警响应相结合的复合型监管格局。第四,要坚持惩教结合,不能一查了之、一罚了之,既要当警察又要当医生、当老师,重在教育引导和规范,重在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重在帮助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规范经营。
三要创新执法监管机制,提高执法监管效率。眼下,我们仍处于环境违法和环境事故的高发期,加之受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巩固和发展环境保护成果的压力很大,环境秩序规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为此,我们既要加大监管力度,更要从制度入手,从根本上提高监管效率。第一,继续强化执法体系建设。要围绕“一项保障、两项建设、六项机制”,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实施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公众参与机制,企业(单位)自我监督机制、边界联动监管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网格化执法机制。第二,突出三个层面的联动。加强环保系统内部的联动,包括内部各处室之间、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之间、相邻区域的环保部门之间都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确保沟通联系顺畅,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推进执法监管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包括与党政部门、人大政协和各人民团体联动,强化环境监管。特别是加强环保与公检法的部门联动。继我省公安设立环保联系室、开展环保公安联合行动月活动,法院加强环保非诉案件执行工作,检察院开展环保公益诉讼以来,最近苍南县还设立了法院派驻环保执行站,这对提高环境违法案件执行率是个有力的推动。我们要总结推广,善于联合,善于借力,在全社会架起一张整治环境违法网。加强社会联动,通过制度性安排,充分调动广大公众参与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环保民间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第三,要丰富执法手段。运用挂牌督办、区域限批、限期治理、行政约谈、媒体曝光以及追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等多种手段,全面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要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移动执法、电子处罚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执法监管。
(三)以绿色创建为抓手,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行动体系。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一项必须实行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运动。环境保护代表的广泛性、效益的公共性和利益的长远性,决定了它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工程,是一项惠及全民的工程。人人都受环境影响,人人又都是环境的影响者,这也决定了环境保护既要由政府主导又应实行社会公众参与。
一要广泛深入有效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实践证明,各类绿色创建活动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形式,是推进环保工作、建设生态浙江的有效抓手。要坚持政府主导,推进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坚持部门主导,推进绿色学校、饭店、企业、医院、社区等绿色细胞创建和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三条:一是鼓励创建。不人为控制数量,只要有积极性,只要扎实付出,只要达到标准,就予以认定,形成激励带动效应。二是坚持标准。不为创建而创建,要实实在在的解决实际问题,提升环保水平和环境质量,让人民得实惠,确保创建的含金量。三是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防止重建轻管的短期行为;在创建成为生态县、环模城市、绿色细胞组织后,还应积极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对接和升级,形成更高层次的创建梯队和创建格局。
二要拓展公众参与的渠道和形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机制。在环保制度层面,我们明确提出了基于三大责任主体的制度框架,即政府是环境管理责任主体,企业是环境治理责任主体,公众是环境监督责任主体。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各负其责、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首先,在法律制度设计上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通过把信息公开、环评公示、环境信访、公益诉讼等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夯实公众参与监督的基础。其次,要积极支持引导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参加环境保护,培育第三方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宣传环保知识、开展公益服务、监督环境违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成为联系政府和公众的重要桥梁纽带。第三,要进一步创设公众参与的形式和载体。要以“浙江生态日”为龙头,精心培育和打造公众参与品牌活动。同时,继续把绿色创建作为开展群众性创建工作的基础平台,拓展全体人民参与生态文明实践的舞台和空间。其它如有奖举报、环境热线、市民检查团、项目公示、听证会等都是在环保实践中创造的公众参与监督的具体形式,要坚持不断完善,使之规范化、长效化。
三要广泛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宣传上,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整合社会各方、民间组织等各种资源,通过建立教育示范基地、开设媒体专栏、组织新闻采访、搭建网络平台、举办成果展览、出版知识读本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和舆论手段,集中宣传四方面内容:一是生态文明的理念、价值观;二是生态环保知识;三是环保法规政策;四是生态环保具体工作。教育上,要着力构建包括学校、社区、企业和社会公益教育体系等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发挥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引导党员干部、企业家、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树立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
(四)以新型环境准入制度为抓手,提高环境宏观决策水平,推动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是我省环保的一大创新,是坚持环保优化发展,参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决策的重要抓手,在实践中有效发挥了调控和优化作用,大大提高了环保部门在转变发展方式中的话语权和贡献率。
一要以生态文明为统领,坚持环保优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关系,转变传统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就是要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和环保优化发展,实现跳出环保抓环保,把环保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环保更好地进入党政决策体系,更好地撬动和服务大局。这些年,我们把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了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把关,“十二五”环境承载力评估等工作,通过标准引导、准入把关、监管倒逼、减排推动、整治促进、服务助推等方式,使环境容量成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节能减排成为结构调整的重要突破口,环境标准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妥善处理好、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体现了环保优化发展的效力和作用。
二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第一,环评准入制度是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实现环保优化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三位一体”的准入把关,能够把环境保护倒逼机制全面传导和真正落实到区域环境空间管理、行业产业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的具体层面上,切实推进经济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技术的优化升级,从源头上防控环境污染。第二,从项目环评拓展到空间和总量环评,是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重大突破。空间和总量环评,就是着眼于生产力空间布局优化、经济发展与环境协调,是战略性、宏观决策性的环评。其途径就是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规划环评,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通过对资源环境禀赋的界定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以达到在开发建设活动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目的。第三,“两评结合”既是环评机制的重大创新,也是落实“三位一体”体系的重要保证,更是公民权利真正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真正做到专家、公众“两评结合”才能切实体现宏观决策的公正性、公开性、科学性。第四,在操作层面,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发挥制度龙头作用,积极构建空间环境准入、规划环评、项目审批、技术支撑和审批监管等为一体的科学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三要完善环境和经济形势分析制度。环境形势分析也是我省的一个创举,是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要切实把这项制度推行和固定下来,定期开展环境形势的分析和研判,把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审视和思考,更好地了解宏观局势,保持清醒判断,掌握工作节奏,并通过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供党委政府参考,起到积极影响和有效服务决策的效果。
四要完善功能区规划调整机制。功能区规划具有空间指导和约束功能,在严格环境空间准入、优化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目前各地要求功能区划调整的大都为调低标准。所以,我们要坚持遵循调整从严、范围适度原则,做到程序到位、工作到位、服务到位。对涉及重大民生工程需要调整的项目,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确因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项目,要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同时,对于一些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域,我们也要适时启动标准调高的机制,确保保护和开发相协调。
五要加强和完善环境统计、环境规划、环保政策研究等工作。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为环保参与宏观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素材,为推进环保优化发展提供科学支撑和政策支持。
(五)以科技创新为抓手,不断夯实环保物质技术支撑,提高生态环保建设水平。
科技进步是环保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强环境科技创新,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结构型、复合型和压缩型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完成减排约束性指标的重要保障,也是我省应对资源环境要素制约和科技、市场等竞争挑战的重要途径。当前我省的环境科技工作仍然是环保的一块短板,夏宝龙省长在前不久省政府全体会议上指出的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科技评价机制不合理、人才发展机制不完善的“四个不”的问题,在环保领域同样存在。鉴于此我们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环保科研和技术应用;二是环境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包括监测、治污在内的环保基础建设;四是环保产业发展。
一要加大环保科研和技术应用力度。重点抓好“四个一”。一是抓好一个平台。充分发挥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作用,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更好地联合依托环保技术支撑单位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环境科技创新,有效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示范项目建设等活动。二是扶持建立一批企业环保科技研发中心。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依靠行业龙头企业、大型环保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和专长的环保研发中心,并使之成为环保科技创新的主力。三是支持一批重大环保科技攻关项目。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抓好以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及污泥处置为重点的重大技术项目攻关。四是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需求对接,每年能选择一批先进适用的技术,通过推介会、咨询服务、工程示范等形式进行推广。要编印一些技术指南、标准规范、工程案例等方面的普及读本,供基层学习参考。针对环保部门、企业和农村开展一些先进适用技术的培训,提升基层的环保技术应用水平。
二要加强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是科技进步的必然体现,代表着技术工艺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进步的水平。要顺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环保要求,实行“阶梯型”的环境标准引领,一轮一轮适时提升环境标准。一方面,要针对我省产业集聚现状与发展方向,重点对化工、医药等行业中较普遍与敏感的具有区域特征的有毒有机污染物制订修订排放标准和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要围绕夯实环境保护技术基础,着力加强具有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的包含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规范、清洁生产标准等在内的环保标准的制订工作。
三要提升完善环保装备和治污设施。重点要抓监测能力建设,把它作为环保系统的“眼睛”,不断提高监测监控的覆盖面和精确度。既要加强和不断完善水、气及土壤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包括传统地表水、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近年开展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预警网络、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段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等,又要重视系统建成后的运维管理。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委托第三方运维,实行管运分设。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管网系统,开展污水处理的提标改造;依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提升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水平。深入实施《浙江省数字环保信息化规划》,建立健全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环境管理“三位一体”的信息化管控体系和环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四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通过发展环保产业,促进环境科技创新,刺激绿色技术的兴起,为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要重点推进环保装备制造包括仪器仪表业、环保工程业、环保服务业、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产业,着力扶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把区域性的环保块状经济打造成现代环保产业集群,成为引领绿色创新、绿色发展的重要风向标。
(六)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环保长效化、规范化。
应该说,这几年我们很大的功夫都花在立规矩、定规范、打基础、抓根本上面,制定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框架,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环境准入、绿色信贷、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等制度,基本形成浙江特色的环保制度框架体系,为环保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接下来,要从四方面深化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利益调节机制。运用市场经济杠杆,强化对环保行为的“驱动、激励、约束”。完善排污收费机制,加快提高收费标准。继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政策,探索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将排污权计入企业资产、实施排污权购买按揭、排污权短期租赁业务等多种形式的排污权交易实施机制。完善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模式,扩大补偿资金来源,切实体现财政转移支付的典型示范意义。同时,在绿色经济政策方面,要深化绿色金融系列工作,全面推进绿色信贷;严格执行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开展绿色债券探索,逐步建立绿色保险制度,研究推行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是依法治理机制。健全环保地方立法机制,以提高地方环境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持续性为目标,突出地方环境立法的重点,加快地方环境立法进程。要在法律的执行和强制性方面下功夫,重点推进环境公益诉讼、非诉案件强制执行部门联动执法等方面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调处机制,抓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加大执法差错追究力度。
三是行政管理机制。形成基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政绩评价体系,切实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摆到同等重要位置。要以考核问责为抓手,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机制,坚持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考核和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社会公众评价相结合,依托减排考核、交接断面考核和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杠杆,建立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与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真正体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努力促使考核结果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平衡、区域限批、生态环保财政转移支付等实行更紧密挂钩。建立健全环境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是综合监督机制。一要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落实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获知环境信息的权利。二要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鼓励普通居民、环保NGO和其它社会团体为主体的诉讼,加强对环境违法者和环境管理不作为者的监督和制裁。三要完善环境信访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责任制度、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信访预警机制和信访隐患排查制度、重大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信访案件督办检查制度,依托外部推力,沟通民情,畅通民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彰显环保为民。四要完善舆情监控机制。要在加强新闻舆论环境监督制度建设的同时,健全完善舆情监控机制。要及时收集、认真处理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问题,及时查处、积极整改、主动回应。
(七)以廉洁高效机关建设为抓手,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是推进环保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也是我们每次中心组学习会必讲的话题。夏宝龙省长主持政府工作以来,有个非常鲜明的特点,就是非常强调人的精神状态,非常注重政府自身建设,几乎逢会必讲,给我们的触动很大。目前,机关的廉洁和高效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政府服务优化和发展环境改善是企业最看重的。只有廉洁才有权威、才有公正、才有效率,只有提高效率才能降低成本,才能体现服务意识。这是我们环保系统近些年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着力点。
一要抓精神状态。主要有四层意思。一是进取精神。要始终保持蓬勃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对事业、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尤其是在当前的困难和压力面前,不能停滞不前,要敢于挑战、勇于拼搏,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斗志,不断攻坚突破,超越自己。二是责任意识。保护环境是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是执政为民、顺民意、得民心的根本要求,是法律和党委政府赋予环保人的职责所在,必须充满光荣感和使命感,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力。三是担当意识。当前环保处于“四高”时期和克难攻坚阶段,最能考验人的意志和信心,断不能怨天尤人、临阵退缩,而要秉持“我不担当谁担当”的精神,坚定环保人的价值认同和理想追求。善于耐劳抗压,甘于吃苦奉献,不断强化责任心和执行力,做到善作善成。四是服务意识。服务是政府部门的天职。要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管理也是服务的理念。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百姓不动摇,坚持把对上服务与对下服务统一起来,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真正在服务中找准定位,彰显价值。
二要抓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工作本领,努力求得事半功倍效果。一是要善于牵头牵动。环保部门现在掌握着生态办的平台、减排的政策杠杆和“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的抓手,我们要善于运用,强化指导、协调、督促的职能,调动各地各部门力量抓好环保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还要充分利用信息简报、现场会这些载体,通报工作进展,要让党政领导知道,也让基层同志知道我们主张什么、倡导什么、鼓励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批评什么,有效指导督促推进工作。二是要善于协调协作。就是要有团结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有合作共事的本领。环保是综合系统工程,离不开部门协协同。要为了共同的目标,善于沟通、善于整合、善于包容和必要的妥协,才能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生态文明各项工作。在我们环保系统内,更要坚持一盘棋,拧成一股绳,杜绝各自为政和推诿扯皮。三是要善于群策群力。增强组织动员群众的能力、运用媒体的能力、引导社团组织的能力、疏导信访的能力,全面构建环保社会行动体系,实现群防群治、共建共享。
三要抓服务提效。服务是政府部门永恒的主题,在当前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下,提升服务效率、改善发展环境显得尤其重要。一是要提升审批效率。积极稳妥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省里继给舟山、义乌放权后,正准备给所有市、县(市、区)也下放一批省级审批及管理权限,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减少环节、缩短流程、提高效率,做到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简便则简便。二是要提升办事效率。一事当前要全力以赴,高效落实。坚决克服不推不动、不催不办的“懒政”现象,大力弘扬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作风,围绕全局性的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做到急事急办、要事快办、特事特办。三是要提升工作效率。我们做一切工作一要讲务实,二要求效率。这要求我们全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牍主义的不良作风,防止文山会海,减少按部就班,严防抓而不紧、抓而不实,做到时不我待、只争朝夕、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真正打造高强度、高时效、快反应、快节奏的环保效率。要提升这三个效率,我们要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制度。要建立健全引导和督促干部高效工作的一系列制度,确保我们的服务提效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流程。要借助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对我们的工作流程进行科学设计和再造,加快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手续简便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便于干部依章操作、高效执行。三是责任心。要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敢作敢为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和务实的作风,决不能有揽权弄权、渎职失职等行为。四是能力。只有政策法规熟悉、业务水平过硬,才能得心应手,才能创新提效。特别是在简政放权过程中,省里要加强监督和指导,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基层依法科学正确行使权力。近期,省厅将举办一期县(市、区)局长培训班,加强环保方针政策、思想作风和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大家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要抓反腐倡廉。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持续深化环保特色惩防体系,着力建设廉洁型机关。坚持教育要经常。党纪国法要入脑入心,警钟长鸣,做到学习到老改造到老。坚持制度要健全。加快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从制度源头上弥补廉政薄弱环节和漏洞,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钱管事管物。坚持监督要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并部署和考核,常打招呼、常拉袖子,形成全过程的督查推进格局。坚持查纠要严格。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坚强的决心和信心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于在座各位来说,更要身先士卒,模范带头,要修身立德,慎微慎初,把廉洁从政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行为习惯来遵循,敬畏岗位、敬畏权力、敬畏历史、敬畏人民。
三、抓好下半年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机制先行、宣传先行、示范先行,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提高审批效率、提高环境容量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政策扶持效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坚持“三严两防”要求,全面加强执法监管;通过强化政策促动、市场驱动、项目推动,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通过实施清洁水源行动、清洁空气行动、清洁土壤行动,统筹推进城乡区域污染防治。总体上,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达到了时间进度要求。
一是环境质量继续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上半年,全省221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4.3%,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7.7%,同比增加2.7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8%,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占100%,同比提高24.6个百分点,其中,11个设区城市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为89.0%~100%,平均为95.4%,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
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根据国家核查组口头反馈,上半年我省化学需氧量下降3.33%、氨氮下降2.77%、二氧化硫下降4.56%、氮氧化物下降5.31%。4项指标均超额完成时间进度任务,减排成效继续居于全国前列。
三是环境安全总体平稳受控。上半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信访18076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3.9%;省本级受理各类信访511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3.6%。全省共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12起,比去年同期下降36.8%,均及时得到了妥善处置。全省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安全和维稳形势基本稳定。
与此同时,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压力大家也要有个清醒的认识。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地方政府大干快上氛围浓厚,为了保增长、增投资、抢速度,放松监管、降低标准、不依法规范运作的现象有可能抬头。污染反弹压力随时存在。同时,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即,维稳要求高、压力大,对环境安全的隐患、风险以及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切不可掉以轻心。环境保护处于克难攻坚的关键时期。
针对当前经济和环境形势,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千方百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我们不能因为经济下行、形势严峻,就降低标准、调低指标,也不能因为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体良好,就沾沾自喜、掉以轻心。要坚定信心、奋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一是污染减排。上半年减排情况较好,下半年要特别注意几个问题:第一,要做好经济反弹,增量增加的充分准备;第二,增加投资快速上项目形成的生产能力,会对减排带来较大压力;第三,国家对我省的核查核算可能会更加严格。因此,我们要根据上半年减排情况,结合半年度和年度减排核查,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对减排滞缓地区进行通报、预警、约谈,问题严重的要在9、10月份就进行预警。近期,组织召开一次全省减排工作会议,对下半年减排工作进行部署。要结合重污染行业整治督查行动,由厅领导带队与11个市政府领导对接,指出上半年减排核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抓紧落实整改措施。与此同时,要抓减排重点项目落实,列入省政府计划的2466个减排项目必须不折不扣建成,切实发挥好预期的减排效益。要抓好减排基础性工作,包括加强全省污水处理厂监管,督促各地完善减排支撑材料,推进基层减排机构队伍建设等;要抓好减排重点环节,要与重污染行业整治工作相结合,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结构减排;要大力开展重污染企业燃煤锅炉改造、机动车尾气防治及油汽回收等工作,推进工程减排;要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推动农业减排。二是环境质量目标。上半年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低于目标值5.3个百分点,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对策措施。对其它水质、大气、噪声等环境质量目标,也要提前进行可达性分析,对有可能影响全省环境质量的地区,要提前进行预警,下达任务。三是环境监测监控重大项目建设。要完成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预警监测系统项目整体验收。加快全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项目建设,在完成47个国控自动监测站点改造的基础上,年底前必须按新标准发布PM2.5等三项指标监测数据。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和达标率、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联网率等等,必须达到目标要求。此外,对年度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各处室(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进行认真梳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
(二)着眼于环保优化发展,提升效率、优化服务。
提升环保服务水平,促进发展环境改善,既是为经济发展大局保驾护航,也是改进作风、提升形象、体现价值的必然要求。下半年,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环保优化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意见》,真正把环保服务水平提升到新的阶段。一是要强化环评审批服务。把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浙商回归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管理办法》下发后的贯彻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内部审批管理程序,提升审批效能。抓紧制定《建设项目环评豁免管理名录》。适时召开产业集聚区等相关重大开发战略环保工作座谈会。要主动超前做好区域重大转型升级项目报批前总量平衡方案对接和服务,通过强化“以新带老”、“上大压小”和“区域替代削减”,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及加强政府储备指标的逐级调剂管理等措施,保障重大项目新增指标的来源。当然,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第一,单个项目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要坚决拒绝;第二,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要坚决查处、曝光一批;第三,对一些单个项目是先进的,但总量增加较多、影响地方减排和环境质量的重大项目,我们要做好基础工作,向地方领导分析利弊,让地方领导最后科学决策。二是要强化对基层和企业的服务和指导。进一步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和“双服务”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积极依托环保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各级环境宣教机构和大专院校、环保产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要加强审批权限下放后基层环评审批管理工作的培训、检查和指导,确保权力放得下、管得牢。要制定出台分行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视项目性质、影响程度,加大委托验收权限。三要积极争取资金,减轻企业负担。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补助;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以财政补贴为指导,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切实保障各类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要积极推进监测服务社会化、市场化,鼓励环评技术咨询、评估单位降低业务收费,对已出台的降低收费制度要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真正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执法监管,排查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要坚决落实“三严两防”要求,切实防止出现放松准入监管和排放监管,导致污染反弹和环境违法行为增多的现象。要针对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关键敏感时段,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加强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调处,确保环境安全。一是要严格执法监管。始终坚持零容忍,既出重拳,又打组合拳,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综合惩处力度。对一些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该督办的要督办,该限批的要限批,该约谈的要约谈,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要以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活动为契机,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处罚一批恶意企业主,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真正形成环保执法的威慑力。要认真总结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进各地公安机关派驻环保部门工作联络室设立工作。二是要严格防范环境风险。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后督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各类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妥善予以解决。抓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决策管理平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操作手册,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三是要切实加强环境信访维稳工作。大力开展领导下访接访活动,深入排查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确保化解信访存量,确保不发生因环境信访问题处置不当派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进一步加强信访预警信息的搜集、研判,全力抓好十八大召开时期环境信访和维稳工作。
(四)深化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加强“811”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以六大推进机制为保障,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格局。充分发挥生态办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开展“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进展情况专项督查,做好生态省建设年中评估、年底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11个专项行动和11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要动态掌握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各方面工作进展,及时通过简报专报反映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要实施好“三大清洁”行动和绿色创建行动。这四个行动是“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中环保部门主抓的专项行动。我们要努力确保这四个行动质量高于其它行动、进度快于其它行动、成效好于其它行动,为其它行动作出表率,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去协调推进其它行动。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逐项进行可达性分析,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三是切实加强生态文明试点创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即将召开。要在召开好会议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抓紧制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加快推进生态县、生态乡镇建设,开展设区市省级生态市创建,继续做好各类绿色系列创建。四是广泛开展“四边三化”行动。深入实施“四边三化”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加强指导督促和协调,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尽快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四边三化”具体行动牵头厅局指导监督的组织体系。五是大力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按照“三个一批”、“七个一律”和56条整治标准要求,确保年底前完成全省电镀行业整治提升任务。启动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抓紧摸清家底、明确要求,年底前编制完成各地具体实施方案。按季度做好全省整治提升工作情况通报,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及时采取约谈、通报批评、区域限批等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和实施进度。六是加强城乡环境治理。结合创模工作,促进各创模城市、复检城市加强污染治理,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年任务。进一步做好生态畜禽养殖试点,研究制订《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五)深化环境管理创新年活动,增强环保工作的动力和活力。今年是我省的“环境管理创新年”,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全方位推进前几年创设的一系列制度。一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这是两部一省的“试点”,我们一定要把它抓实抓好、抓出成果抓出经验,确保走在全国前列,确保其真正起到市场配置环境容量资源的基础作用。要全面建立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紧密结合的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完成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规范排污许可管理。二是“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这项制度不仅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还写入了省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接下去要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真正把它实施好。特别是我们内部各处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绝不能因为实施了这项制度,增加企业和基层的麻烦。要真正做到既有利于准入把关,又有利于方便基层和企业办事。三是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要继续围绕“一项保障、两项建设、六项机制”深入推进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网格化执法、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等工作。四是公众参与制度。在嘉兴召开环保公众参与现场会,总结推广舆情应对、公众监督、环保信访等方面公众参与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和环保决策的参与度。五是绿色政策。主要是推进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工作。
同志们,这次学习会即将结束。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生态立省方略”的深刻内涵,努力把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