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根据录音整理) 

  这次中心组学习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更好地贯彻落实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认真分析现阶段环保形势及其特征,全面把握把我省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的内涵、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大家的积极性引导到努力开创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上来。前面,各位厅领导和市局长都作了交流发言,大家讲的都很好,对下一步工作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我也是很大的启发。各市局长的一些意见建议,我们分管领导和各处室要认真研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剖析、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我省环境保护所处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 

  深刻认识环境转折时期的特征,把握环保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指向,是我们正确制定环保大政方针、政策措施和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的前提。我们必须看到,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最主要的成果就是指出了我省环境质量改善的转折时期已经到来,分析了这个时期环境形势的基本特征,明确提出了把环境保护推向“四个新阶段”的重大任务。这是做好新时期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根本指向。所以,我们在学习领会和把握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的精神实质当中,首要的就是要弄清我省环境保护处于什么样的历史方位,环境形势正在发生哪些变化,有什么样的阶段性特征。 

  一方面,我省环境保护已经全面进入转折阶段,这一转折阶段的到来,是经济发展、社会觉醒和工作推进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我省环境保护既与全国有共同之处,又有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在全国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尚未改变的情况下,我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已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呈稳中向好态势。总体判断,当前我省已进入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期。这一点既能从“十一五”以来环境质量状况演变得出,也切合库茨涅茨环境曲线的理论规律。环境质量拐点期是环境保护的转折时期,是环境管理的转型时期。我们之所以说已进入环境保护的转折阶段,主要是因为具备了以下条件: 

  从宏观决策层面看,已经具备了进入转折阶段的政治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相继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环境保护加快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建设“两型”社会,国务院把节能减排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约束性指标,环境保护成为党和国家的意志。从我省战略决策趋向看,先后提出建设“绿色浙江”、建设“生态省”、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环境保护从被动走向主动,与经济发展同步并重,并把环保作为经济转型的倒逼机制,提出环保优化发展,环保成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共同趋向。 

  从经济发展的层面看,已经具备了进入转折阶段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是这一时期的发展主线。应当看到,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是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制约。经济发展到今天,拼资源、拼环境的老路已经走不通了,同时城市化、工业化还要继续推进,粗放型增长方式更是难以为继,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前我省人均GDP已达9000多美元,客观上为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条件,也为改善环境、倒逼发展创造了前提。提高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准入门槛,节约能源资源和减少污染排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而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环境保护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良性互动,是这个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 

  从老百姓的环境意识层面看,已经具备了进入转折阶段的社会基础。从2005年轰动国内外的东阳画水等四大群体性事件,到2008年舟山和邦化学事件,到2010年奉化焦点访谈事件,再到2011年血铅事件,无一不表达了公众对于局部环境现状的不满,充分说明当前老百姓的需求已经从谋生存、谋致富向谋健康权益、环境权益转变。环保成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内容。现在环境问题一直是“两会”和社会舆论的热点话题,我省每年的环境信访都有5、6万件之多,也充分说明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环境保护是民生民权的重要聚焦点,公众起来了,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动力,环保的潮流必势不可挡。 

  从环保自身工作层面看,已经具备了进入转折阶段的工作基础。2004年至今,省委、省政府连续推出了三轮“811”环保行动,前两轮的结果是有效推进了重点区域、流域、行业、企业污染整治,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遏止了环境恶化势头,开创了稳中向好态势,巩固了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的局面。加上当前正实施的“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将把我省环境保护推向一个崭新的高度,环境保护的组织推进和管理保障机制已基本形成,环保工作开始从重点突破迈向全面提升。 

  另一方面,随着环境质量从恶化趋向改善的转折时期到来,环境形势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特点,环境保护进入了克难攻坚的关键阶段,这既是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相似的普遍性、规律性现象,又有与我们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性相关的原因。夏宝龙省长在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上讲到环境形势时,用“四高”来加以概括,实际上指明了环境转折时期的基本特征。更好地理解把握这一时期的环境形势及特征,准确分析这些现象和原因,深刻认识这一时期的阶段性特征,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要求,对于我们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和有效性,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至关重要。这里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四高”的由来: 

  (一)全社会环境诉求处在“高涨期”。之所以出现诉求升温、民情高涨,原因无外有三:一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了;二是公民社会的到来;三是人性的必然。说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了,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生活经历了从贫穷落后到小康富裕的转变,这一转变过程是工业化、城市化推进的结果,必然伴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只是在前期环境影响相对较小,发展的需求更为迫切。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环境破坏进一步加重;随着人们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去面对并思考有没有清洁的环境和健康的生命去享受这些物质财富的问题,这是中外的一个普遍现象。说公民社会的到来,是因为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强烈,维权的渠道日益畅通,维权的方式也日益多样化,写举报信、打有奖举报电话、电视曝光、网络发贴、拦路告状、群体上访等等全面开花,大有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之势。更有一些媒体为取悦民意,爱拿环保问题说事,一些政治人物为讨好公民,拿环保做文章。说人性的必然,是因为干净的水、清洁的空气、安全的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前提。根据马斯洛的人类需求的五层次理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人在发展过程中,物质的丰富在某一时段内可以替代和减轻自身的环境需求,随着发展到达一定的程度,人们追求更高的需求层次,其中也包括环境福利和环境权益。例如,改革开放初期,当时人们急于摆脱贫困,追求财富的欲望强于人居环境改善的欲望,对环境恶化有较大忍受力。而新世纪以来,人们的环境诉求急剧攀升,环境信访居高不下,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们需求升级,过去要吃饱穿暖今天要山青水秀,有了财富就要求改善生存环境,这是对合法权益的声张和追求正常人性的表现。总之,先富起来的浙江人民,产生了对环境权益的率先觉醒和对环境质量的领先要求,使我省进入了一个环境诉求的“高涨期”。 

  (二)环境风险隐患处在“高危期”。也就是各种污染新老并存,叠加复合,高位震荡。首先,历史累积的污染还很重。我省排污总量依然很大,尽管已经实施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常规污染因子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但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潜在的其它污染物也在积累,这些污染治理任务很艰巨。其次,现有污染源还得不到有效控制。两轮“811”行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但仍是局部的、一时的,远未到环境质量全面稳定改善的时期,相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还时有反弹。特别是我省民营经济发达、工业“低小散”布局特征明显,结构性污染、无组织排放不可能在短期内扭转,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第三,新的污染还在大量产生。我们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市化加速期,工业强市、强县口号喊得很响,城市扩大尤其是小城镇建设推进力度很大,新上项目、城市能耗水耗上升、车辆增加势头也很猛,新的污染还在不断产生。第四,环境问题的显现具有滞后性。长期积累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可能在今后某个时期集中爆发。由此带来的健康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很大。去年,我省环境突发事故接连发生,看是偶然实属必然,这是环境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的集中爆发。总之,新老污染问题交织,风险防控基础差、能力弱,决定了我省正处在一个环境风险隐患的“高危期”。 

  (三)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处在“高发期”。一是政府层面的问题。现行环保法制还不够健全,有的领域尚处空白,有的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和刚性不足的问题突出。同时,我们的环保监管队伍比较单薄,监管手段也比较单一,并且存在执法不严等现象。二是企业层面的问题。总体上,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责任意识还是不高的。加之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客观存在,一些企业有法不依,对环境违法缺乏“犯罪”感,以致不顾危害社会、损害公众健康,违法排污、恶意偷排,造成各类环境事故和环境纠纷易发、频发、高发。全省每年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都在1万件左右,这个数字短期内不会明显下滑甚至有继续升高的趋势。此外,从当前经济形势看,一方面是经济增速下滑明显,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为转嫁环境成本而铤而走险的几率很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换届后追求即期政绩,大干快上冲劲很大,为保增长引资上项目,自觉不自觉地会降低门槛、放松监管,使一些企业违规上项目、违法排污有了可乘之机。总之,上述因素的交织缠绕,积累叠加,在一定的阶段内都会长期存在,使得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处在一个“高发期”。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处在“高压期”。一方面,我省的环境禀赋条件就极其有限、极其敏感。我省是地域小省、资源小省,也是经济大省,土地仅占全国的1.06%,而人口却占全国的3.79%,且全省70%的人口集中在20%的平原和江河中下游地区,经济布局也相对集中于这些地区。因此,国土开发强度特别大,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特别高,环境容量制约特别突出。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环境容量,这就导致有限的环境承载力与无限的环境容量需求的突出矛盾。随着我省“四大国家战略措施”、“四大建设”、浙商回归工程、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等的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将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将持续做大,资源能源消耗还要增加,但环境容量有限的基本省情不会改变,环境承载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最直接的是各地新上项目的要求与总量指标控制已经发生明显碰撞。今年一季度,各地要求新上的项目很多,重大产业项目尤其是工业项目加快提速。这些新上项目投产后将对环境造成新的挑战,给污染减排形成巨大压力。总之,环境资源的先天不足和今后相当长时期我省依然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的特定情况,决定了我省资源环境承载力处在一个“高压期”。 

  上述是对我省环境保护所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的分析和理解,希望大家精准把握,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把握规律、顺势应时,全力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 

  前面分析了我省的环境形势和阶段性特征,明确了我省环境保护所处的历史方位,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提供了前提条件。在2010年8月的中心组学习会上,我专门就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作了发言;去年,我专门主持开展了把环境保护推向新阶段的课题研究;在去年年底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我又提出必须认清新时期环境保护的大背景,即面对公众对环境质量期望提高、诉求升温,持续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累积性问题多、风险隐患多,社会环保意识尤其是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不强、违法行为高发、事故纠纷高发,以及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使得环境资源约束更加突出的严峻形势,环境保护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必须适应新形势要求,不适时机的把环境保护推向新的阶段。在今年召开的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之前,我还专门向省领导汇报了把环保工作推向新阶段的设想。在第八次大会上,赵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把我省环境保护推向“四个新阶段”,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环保工作的方向。环保系统的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自觉实践,真正把握其内涵和要求,指导我们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 

  (一)推向环保优化发展的新阶段 

  深入理解领导们讲话的主要精神,把环境保护推向环保优化发展的新阶段,要认真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环保与发展的辩证统一。这是我们这几年反复强调的。环境问题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环境保护是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环保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是优化发展,使发展可持续。所以,环保和发展是相互依存的对立面,离开发展就无所谓保护,离开了保护的约束,发展就难以维系。 

  第二,环保与发展的矛盾焦点在于生产方式,转变发展方式是两者统一的根本。在工业化早期,采用的是一种线性的生产发展方式,就是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单向运行,靠消耗大量的资源,排放污染环境的废弃物来支撑发展,没有循环经济的理念。由于对资源的粗放式利用、掠夺性开发,环境的巨大破坏,导致资源枯竭,人类的健康与生存受到了威胁,用于改善人类生存条件的发展异化为对人类生存环境的破坏。发展本来是为了更好地生存,现在恰恰异化为破坏了生存条件。这种发展准确地说这种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不仅工业化如此,城市化也是这样。旧式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过程,也是环境巨大破坏的过程。有专家指出,我国的城市化率从六七十年代开始直线上升,提高了四五十个百分点,能源消耗与城市化率具有很大的相关性,两者的曲线基本相同。我们再也承受不起这样的城市化,所以提出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对此,当年我提出来两条:一是要城乡统筹,不要城市归城市,农村归农村,城乡关系处理不好,仍旧是原来城市化走的道路;二是要着力解决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所以,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都要着力解决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我们要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对资源综合开发、有序利用,使环境影响可控,自然生态具有自我修复能力,实现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相协调。所以,必须依靠科技、改善管理,转变线性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使单位产出消耗和排放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这既是发展可持续本身的要求,也是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两者矛盾的焦点在发展方式,而统一的根本在于转变发展方式。 

  第三,我省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既有自身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结构性、素质性的问题,又有资源环境代价过大、不可持续的问题,资源环境约束突出的问题。所以,必须调整结构、升级产业,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化工业化、城市化的道路。在这样的背景下和过程中,环境保护优化发展作用得以彰显,价值得以体现。对环保优化发展,我记得在2009年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研究环境保护和金融危机的时候,专门用一个章节进行了阐述。后来,这一提法逐步确立,环保部也提出来了。如果没有这个背景,环保优化发展的提法就不可能喊响。 

  第四,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保护优化发展是新时期环保工作必须遵循的一个方针。贯彻执行这个方针,要把握好几点:一是必须把握大局,参与综合决策,处理好、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要加强环保形势与经济形势的综合分析,正确把握环保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这几年,我们反复强调要提高参加综合决策的能力,创造性地建立了季度环保经济形势分析制度、“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还对“十二五”规划进行了环境承载力评估,这些都是为了形成环保参与宏观决策的机制,努力使环保部门从技术性的专业部门走向综合管理部门。二是要以环境保护推动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这是所有发达国家发展历程中的普遍现象。正因为这样,中央提出要把“两型社会”建设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着力点。今天我们也提出要把环保作为调整结构、推动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三是要把握如何把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一个地方能不能上项目,要不要减排,关键看有没有环境容量。如果没有了环境容量,功能区环境质量超标,即使给你最多的总量指标也没有用。我们要坚持把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把环境准入作为产业布局的重要手段,把环境保护各项要求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这方面,我们在六大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中做得比较好,很多措施都是环境保护要求的具体化。四是要把握怎么样以环保优化发展。前不久,省厅下发了《关于环保优化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意见》。这是我亲自带领各处室的同志,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出台的一个文件。这个文件把发挥环保倒逼机制的众多着力点和手段综合了起来,大家要好好学习和领会,在实践中认真执行。理解这个文件,有五个小点需要注意:第一,环保标准要在平衡发展与改善环境要求的关系中循序提升。我们提出要以标准引领转型,是经过精心研究的,这方面一定要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一些区域性的准入门槛、排放条件等,有条件的话,各个市都可以搞,但是一定要循序渐进,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平衡关系。比如在当前形势下,我们重点是要死死看住现有准入门槛,如果要提高准入标准,有些行业可以,有些行业可以稍微缓一缓,到明年去做。其实,大到一个国家也是如此,美国在1992年的时候就不肯签《京都议定书》,主要就是认为时机还不成熟,对他们的发展影响很大。我们的标准总是要随着人民群众的要求提高而提高。平衡环保与发展的关系,实际上也是平衡公民诉求与特定发展阶段的关系。第二,要深入理解全面把握新型环境准入制度。我们已经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上升为环境准入制度。过去的环评主要是单个项目的环评,现在不仅要看是否符合单个项目的准入条件,也要看是否符合总量准入条件,也就是这个地方的总量指标是不是突破了,环境是不是饱和了,环境功能区的质量是不是超标了;还要看是否符合空间布局要求,也就是是否符合县域环境功能区规划,不符合的坚决不能上。这就是环境准入制度中的“三位一体”,再加上“两评结合”,就是完整的环境准入体系。这个准入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并且已经法规化了,规划环评、总量准入替代、排污许可证等一些具体的操作措施也都已经出台。日前《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我省新型准入制度,我想国家早晚会推行我省的做法。第三,以总量减排为抓手,深化污染防治,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实现“腾笼换鸟”。这是环境保护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减排这个抓手,我们必须牢牢抓在手里。没有减排,环保就没有今天这样的地位。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是一体的,其目的和手段基本相同,都是为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对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领导的认识高度一致。在当前大力强调发展的情况下,夏省长始终坚持一条:要“腾笼换鸟”。所以,我们要通过污染整治特别是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腾出环境容量,通过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把有限的环境容量资源用于好的企业、好的项目。第四,要坚持严格公平执法,发挥市场淘汰机制的作用。我们不严格执法,落后产能尤其是污染严重的小微企业就可以转嫁成本,苟延残喘,就无法形成公平有效的市场淘汰机制,无法形成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环境执法关键是要坚持两条:一是严格执法;二是公平执法。第五,提高效率、改善服务,降低环保行政管理成本问题。省厅《关于环保优化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意见》着重就提高环保审批效能、优化环保服务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省本级环评文件审批环节从4个简化为2个,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从60日、30日和15日缩短为20日、10日和3日;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加大对企业和基层的支持力度等等,全力助推转型升级。 

  (二)推向全面防治污染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新阶段 

  把环境保护推向这个新阶段,重点要把握好四点: 

  第一,这是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的新期待。过去尤其是前两轮“811”行动,主要着眼于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控制环境污染包括从点源控制到面源控制、从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遏制环境恶化趋势。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健康安全的需求迅速提升,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期待日益强烈,能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成为最大的民生之一。同时,富裕起来的人们对改善人居环境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从关注水污染到关注大气污染、噪声污染、辐射污染、土壤污染;从关注COD、二氧化硫、氮磷等污染因子,到关注PM2.5、重金属、有机物等等;从关注污染控制到关注生活区与生产区分离,保持环境整洁优美。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我们把环境保护推向全面防治污染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新阶段。 

  第二,这是环境污染呈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所决定的。首先,污染物的类型正在以常规污染物为主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复合转变。突出表现在PM2.5污染、灰霾天气增加上。据专家介绍,这些污染物的来源不仅仅是传统的工业烟气、建筑扬尘、秸杆焚烧等,更有城市化推进带来的汽车尾气、各种有机废气的排放等等,其成分及成因十分复杂。其次,随着点源污染逐步得到控制,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镇建设不断推进,面源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而且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为污染环境的主要因素。嘉兴去年交界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被区域限批,主要原因就是面源污染造成的。 

  第三,这是环境管理目标指向的战略性转变。从着眼于环境污染控制到环境质量改善,从单纯的污染防治、污染整治到改善人居环境,环境保护无论在目标上、内容上、方式方法上都在发生变化。从目标上看,我们实行了质量导向、总量控制、统计考核等等。上午大家谈到了环境管理转型,这是在第二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上提出来的,我曾经想请专家来讲一课,但没有找到在这方面有研究的合适人选。我认为,环境污染控制导向、环境质量改善导向、环境风险防范导向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环保工作不断深化的一个过程。当然,不同的阶段,会各有侧重。比如污染控制导向阶段,从点源控制到面源控制、总量控制,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不就是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吗?直到现在,要改善环境质量,最有效的特别是能引起地方政府重视的手段还是总量控制。所以,我们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割,但在具体的工作上确实要有所区别。比如质量导向型管理,美国对河流水质的管理,就是按照水质目标进行的,一旦发现某一段河流水质超标,就给这段河流所在区域下达减排指标,由这一区域再分解给相应的企业,真正实现以环境功能区要求倒推总量控制,而不像我们现在,直接就下一个减排指标。从内容上看,防范的领域从工业拓展到了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三次产业;防范的范围从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继续向区域、流域转变;防范的污染介质从以水气为主,向水、气、土壤、海洋以及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新型环境问题转变。从方式方法上看,过去侧重依靠技术措施,靠微观的企业监管,到现在大量采用综合措施,搞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特别是这几年我们十分注重从宏观层面加强政策、法规保障,出台了许多制度,包括排放权交易、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等;过去更多地依靠专业人员,现在要依靠公众的参与,其实环境污染、环境违法的纠正真正靠专家的很少,主要还是要靠人民群众,我们每年有5、6万件的信访,还有媒体曝光,都推动环境保护的加强,这是一种战略性转变,也是“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与前两轮“811”行动的一个区别点。 

  第四,要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统筹协调为方法,全面推进污染防治。要强化减排约束性指标的考核与问责,推进各级政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以列入减排的四项主要污染物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公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统筹兼顾水、气、声、渣等各种环境要素和污染因子的治理,不仅要实行责任考核,而且在事关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还要增加一些指标。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统筹城乡、统筹海陆、统筹不同行业的污染防治和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力促进生态环境从破坏性攫取向建设性保护转变,为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提供坚强的环境保障。 

  (三)推向全面加强执法监管的新阶段 

  如何着眼于和谐发展,把环境保护推向全面加强执法监管的新阶段?需要我们从以下六个方面去理解和把握: 

  第一,这是回应公众诉求,回复环境安全诉求的需要。当前我省正处于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事故的高发期,处在环境纠纷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高发期。随着公众环境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媒体的大量介入,环境维稳已经成为一个倍受瞩目的热点、焦点问题。 

  第二,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环境管理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它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强环境监管,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权益,是顺民意、得民心的,是巩固执政地位的需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环保部门作为政府专司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执法监管更是基本职责中最基本的一项,尽管机构不断改革,但执法监管这项职能始终没有分离出去,而是与协调、指导、督查等一起,进一步充实了环保部门的职能。所以,环境执法监管是我们的一项基本职责,是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三,全面加强执法监管,要着眼于规范环境行为,建立良好的环境秩序。规范环境行为就是要普遍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重点是提高企业环保守法的社会责任意识。要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使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规范,养成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习惯。只有个体的环境行为普遍得到规范,整个社会才会有良好的环境秩序,才能确保享受公平正义的环境权益,才可以消除污染环境、损害他人健康、危害社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才可以消除执法不严、不公导致一些企业规避监管、转嫁环境成本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第四,当前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由于现阶段法制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企业守法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环境违法行为相当普遍。要改变这种现象,必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毛泽东同志讲了,“矫枉必须过正”,这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性的现象,是有道理的。环境执法要实行“零容忍”。“零容忍”赵洪祝书记也讲过好几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死角,任何纵容、包庇某个环境违法的企业,就是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对公众利益的侵害。 

  第五,政府要坚持依法监管,创新执法监管的方式方法。王以淼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发言,对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加强执法监管,如何创新执法监管的方式方法作了比较系统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措施,这个材料可印发供各市、县的同志参阅。关于执法监管方式方法创新,这几年我们一直非常注重,前年提出了“一项保障、两大建设、六大机制”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要求,去年又进行了浙江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的课题研究。可以说,我们一直在努力总结提炼经验,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对以往的做法和手段加以完善。当前,我们还要积极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大量运用信息化手段来提升监管能力。衢州市环保局提出要建设智慧环保,我们对此寄予厚望,也要在资金上适当给予支持,希望你们真正把它建好管好用好。我想,衢州这样欠发达的地区都能把智慧环保做好,杭州、宁波等地区就没理由不去抓好。总之,我们一定要尽可能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环境监管方式。 

  第六,要加强与公检法联动,增强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建立社会广泛参与、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的机制。去年,我们和公检法全面实行联动。今年又相继出台了公安消防和环境保护应急联动机制、公安和环保联合执法机制的文件,6月份公安、环保两家就要搞联合执法月行动,设立公安驻环保联络室,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对公安和环保的合作非常重视和支持,届时他将亲自出席启动仪式。接下去,我们还要与法院一起搞环保非诉案件强制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司法力量介入,增强环保执法刚性;同时要与检察院继续推进环保公益诉讼工作,把民众、民间组织的力量和司法的力量更好地结合起来,更好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的互动。比如说要重视与媒体的关系。古今中外的媒体素来把坏消息当作好新闻,他们为了吸引眼球,提高关注度,一直乐于报道社会阴暗面、丑恶面的东西,也非常愿意曝光环保负面新闻。当然,这从道义来说是无可厚非的。我们不能看到媒体一曝光就去怪他们,就气急败坏、方寸大乱,而是要以平和开放的心态去对待,与他们友好相处,把他们当作加强环境监管的一支重要外在力量。我们环保系统从上到下很多观念都要加快转变,要把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作为执法监管的动力源泉。今年下半年,要召开一次公众参与现场会,总结推广各地在应对和引导媒体监督、信访投诉、行业协会自律监管、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体系中的公众参与制度、信访制度、重大决策公示制度,推进环保社会行动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公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六,要加强环境风险的防范控制。环境管理顶层就是预先防范,不要等出了事情再去处理,更主要的是做好事前的防范工作,全面加强预警、预防、风险评估,把环境管理的目标导向全面推向风险防控的最高境界。 

  (四)推向共建共享的新阶段 

  可以从六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这是由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性质特点所决定的。环境保护是最具广泛性、综合性、社会性、公益性的一项工作。说广泛性,就是指空间广阔,只要有人类活动的地方都存在,从地下到天上,从水域到陆域,一二三产都存在环境问题。说综合性,既指环境问题由多种原因造成,又指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多管齐下,需要多方面多种手段配合。说社会性,讲的是社会各方面、各个人群都要关注参与进来,不是你在污染别人就是你在被别人污染。说公益性,就是环境问题绝不嫌贫爱富,绝不溜须拍马,它涉及到全体公众的利益,涉及到社会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那么生态文明是什么?生态文明源于环保又高于环保,它不是就保护论保护,而是从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角度,从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角度,从转变人的理念,改变人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角度来解决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生态文明反映了人类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巨大进步。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就得着力于转变人的思想理念、改变人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这又必然是一项全社会的综合系统工程,一定要从政府走向民间,从部门走向社会,形成全体公民共享共建的社会行动体系。 

  第二,这是齐抓共管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需要。这些年来我们在抓污染整治、生态创建等工作当中,已经形成了党政主导、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协调机制,环保已经不再被看作是环保一个部门的事情。环保部门已经成为政府管理环境的综合部门,其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正在凸显。比如,各级环保局承担生态办的日常事务,就是给我们强化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提供了一个坚实平台。有了这个平台,好多工作比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的11项专项行动我们都能布置分解下去,不需要每个行动都由环保部门来牵头、不需要事事都由环保部门去落实。由此,我们可以花更大精力去监督、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从而赢得其它部门对环保工作更大的重视和投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劲态势。所以,我们一定要运用好生态办这个平台,把任务分解落实下去,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环保工作。 

  在强化部门协同的同时,我们还要切实发动社会公众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目前,我们对环保公众参与的重视程度以及公众自身的参与广度、深度、自觉意识,参与的法律制度保障这些都远远不够,所以在推进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重视形成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社会行动体系,加快提高公民自觉参与意识,拓展公民参与的渠道,创造更多的参与平台,完善参与的法律制度等保障机制建设。 

  第三,形成共建共享社会行动体系的条件已经成熟。首先,前面已经讲了,全社会环保参与的诉求快速升温。其次,环保与发展之间渗透互动增强,环保是调结构、促转型的倒逼机制,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第三,社会的进步和公民社会形成,要求加强环境公共管理创新,第四,环保需要公众的推动,人民群众是环保的力量之源。综合上述因素来看,我们确实具备了形成共建共享社会行动体系的条件。 

  第四,要按照“政府是监管主体,企业是污染防治主体,公众是监督主体”的责任定位加强环保制度体系建设。这方面,2008年我来省环保厅之初就专门组织了一个课题研究,并形成了一个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加强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健全的依法治理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行政管理机制、综合监督机制,只有如此,我们构建共建共享社会行动体系才有可靠的制度保障。比如依法治理机制,通过重视加强立法工作,才能为公众参与不断扫清法律障碍;又如利益调节机制,我们实施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上市核查等绿色经济政策,有助于激发企业参与治污减排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有综合监督体制所包括的信息公开、公益诉讼、舆论监督、公众问责等制度,都是提高公众参与实效的途径和具体形式,十分重要,务必加快制订实施。 

  第五,要抓好公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建设。这些年,我们以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县和绿色细胞组织创建为主体的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成效显著。实践证明,这是一项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真正想到一起的事,是各地党政重视、人民群众支持,有助于环保工作落实、有助于老百姓增福祉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所以,我们要进一步抓好用好类似的平台和载体,拓展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提高参与实效,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环保责任,全面激发老百姓的环保热情,让社会各界在环保实践中更好地得到教育、得到参与、得到实惠。 

  第六,要抓好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文化建设。这几年我们在环境宣教方面的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成效明显提升。我们要再接再厉,扎实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加快在全社会形成生态文明的信念支撑、道德规范和制度约束。在宣传上,不仅要宣传环保知识,宣传环保工作业绩,也要敢于报道环境违法等负面新闻,接受社会监督。要着力构建包括学校、社区、企业和社会公益教育体系等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广泛倡导生态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公民都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节约资源,减少排放,保护环境,共建共享生态文明。 

  三、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在改善发展环境中彰显环保价值 

  当前,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及国内经济转型处于爬坡时期等因素,我国我省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各县市班子换届后大干快上热情很高,增投资、上项目、扩产能、求增长势头很猛。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可能有意无意地放松环保要求,污染反弹、放松监管、环境风险隐患增加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更好地掌握环保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全面融入和服务改善发展环境这个大局,在保护好环境,维护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发展更好、更快、可持续。 

  (一)要准确把握优化服务和严格监管的关系 

  去年下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态势,省委、省政府相继作出推进浙商回归、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村入企”大走访等一系列重要部署,无不把改善发展环境、再创发展新优势作为聚焦点和着力点,以此来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这是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环保部门,促进发展环境改善,既是为经济发展大局保驾护航,也是改进作风、提升形象、体现价值的必然要求。在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发展环境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绝不能把执法监管和优化服务对立起来。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监管就是优化发展环境的理念。只有通过严格准入把关,才能确保把有限的环境容量资源用到好的项目上;只有通过严格公平公正的执法,才能确保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要有效保障环境安全,才能确保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吸引优质投资,才能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否则,一时一事的优质服务是难以持续的。 

  我们环保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切实提神提速提效,全方位全过程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坚持环保与发展相统一。生态环境是发展的基本要素,生态环境好就意味着投资创业环境有更大的优势,有利于聚集优秀人才,吸纳先进生产要素。所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发展硬环境,加强环保工作自然是改善发展环境的题中之义。二是坚持服务与监管相统一。要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不断丰富服务的手段、形式和内容,尽可能地方便企业、方便基层。同时,任何时候都要守牢依法监管的底线,避免服务错位、监管缺位,真正守好门、把好关、履好责、服好务。三是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现在都说环保很有权,但有权必有责,权力的背后更多的是责任,必须把权力还原为责任,勇于担当而不揽权弄权,把权力实实在在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以效率为核心提升环保服务水平 

  提升环保服务水平的核心就是提高效率。要着力在三方面下功夫:一是提高审批效率。就是要前移服务关口,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对项目投资和建设要主动介入、全程指导,该告之的及时告之,该建议的主动建议,该服务的热情服务;对各类审批权限,能下放的都要下放到位,尽量不搞委托制,确保权责一致。对涉及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手续,能归并的归并、能缩减的缩减,力求规范简便。二是提高容量资源配置效率。就是要有保有压,合理调配环境容量指标,以优化环境承载,破解环境制约。在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满足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先进产能、民生项目的指标需求,把有限的环境资源用活用足用好。三是提高政策扶持效率。省厅在不久前出台了《关于环保优化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意见》,把发挥环保倒逼机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手段进行了科学梳理和归纳,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对优化环保服务提出了要求。我们要把这些政策措施和有关要求落实到位,为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推进监测服务社会化市场化,鼓励环评技术咨询、评估单位降低业务收费,兑现环保经济政策等方面出实招、做文章,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各项环保优扶政策发挥出应有的效力。 

  (三)坚持“三严两防”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我们要防患于未然,在各地大干快上,抓投资、抓增长的情况下,要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放松准入监管和排放监管,导致污染反弹和环境违法行为增多现象出现。为此,我在这里强调,服务和监管绝不能一手硬、一手软,要寓服务于监管当中,把依法监管、构建良好环境秩序作为最好的服务,始终坚持“防止污染反弹、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事故高发”和“严格准入、严格执法、严格防范”的“两防三严”要求,坚决避免以改善发展环境为由头放松环境监管。否则我们将“拣了芝麻,丢了西瓜”,那将是我们的失职和无能。 

  一是立足于严格准入把关,优化环境承载。我一直强调,当前形势下的环保准入把关要坚持绿色引领和环境倒逼,突出有保有压和以治促调,牢牢遵循三条原则:一是该进来的项目我们服务好了没有,二是不该进来的项目我们拒绝了没有,三是该淘汰的落后产能我们淘汰了没有,惟此才能优化环境承载,提高环保把关水平。首先,要把好新项目准入关,实现源头优化。严格落实“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实现空间、总量和项目的三重环境管制。对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实体经济项目和有利于改善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要积极支持;对不符合布局规划、产业规划和环境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通过。其次,要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实现阶梯倒逼。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诉求,一轮一轮地提升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阶梯式地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使各类在产项目、在建项目、新上项目的工艺技术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今年要加快推进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污泥土地利用等技术规范类环保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出台化纤、皮革、黄酒等3个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同时还要研究环境功能区标准,不能一味的调低,对相关敏感区域、重点区域也要启动调高机制。第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腾笼换鸟。对落后产能、劣质企业的容忍,就是对先进产能和优秀企业的不公。要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初确定的以六大行业整治为重点的任务,加快转移过度依赖资源环境的加工制造环节,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不达标企业,为好产业、好企业、好项目腾出环境容量、留下发展空间。 

  二是立足于严格规范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要坚持零容忍、出重拳。对环境违法的容忍是对人民的犯罪。必须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从严打击各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出现重大环境事故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企业、单位和政府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责任,下大决心解决环保检查不到位、处罚不到位、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要坚持联防联控、专群结合。加强环保与安监、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今年要与公安开展联合执法月活动、在环保部门设立公安工作联络室,要深化与法院开展环保非诉案件执行、与检察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平台和协作机制,切实提升环保执法效力和司法保障。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环境监督员、社区环保协管员、农村环保联络员、民间环保志愿者等作用,畅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实现群防群控,让环境违法行为无所遁逃。要坚持公平正义的导向。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是为了严惩企业,而是为了规范行为,是为了引导守法经营、维护公众权益。我们要坚持秉公用权,依法行政,对各类监管对象一视同仁,既要把理直气壮地把大企业、上市企业、国企等都管起来,也要把民企、小微企业等进一步地看住,真正把靠转嫁环境成本而苟延残喘生存的落后产能打掉。尤其要增强公信力,不能畸轻畸重,不能让守法的人吃亏,更不能为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要全力营造有利于合理竞争、公平发展的环境监管氛围,努力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三是立足于严格防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当前,我们特别要注意防范三重风险。第一,严防这一轮促进增长、吸引投资、大上项目背景之下,先上车后买票、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风险。必须把环境容量作为硬约束,把环境质量作为目标管理导向。必须加强环境准入把关,严格源头控制,强化对新建项目的环境评估和审查,做到以环境质量决定总量排放,以环境功能区达标状况倒推环境承载,以尽可能小的环境影响支撑发展。第二,严防重点领域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故的风险。充分吸取近年来发生的血铅、饮用水源污染等事件的经验教训,全面加强电镀等五大重污染行业整治和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行动,加快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的突出环境问题,从源头上减轻环境安全压力。第三,严防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稳定的风险。密切把握社会脉搏和群众呼声,积极主动、毫不懈怠地抓好信访调处、隐患排查、舆情监控、应急演练和预警响应等工作,把矛盾防患于未然、化解于基层,防止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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