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关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报告》(湖固废发〔2014〕29号)),和湖州市环保局2015年1月13日的初审同意意见(《关于同意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拟注销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30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
联系人:孙营军、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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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12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