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部署,为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我厅牵头编制了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6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你们对照《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治污水实施方案(2014-2017)》等目标任务,在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和项目进度安排上,本着“能早则早、先紧后松”的原则,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明确2016年度具体任务与各类重点项目。请于2016年1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厅。
联系人:章少坡、林广;联系电话:28869080、28059396。
附件: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6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