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厅制订了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向你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9月10日前反馈我厅或标准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 黄冠中,电话:(0571)28172898,传真:(0571)28172898,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310012)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吴砚,电话:(0571)89975333,13868183600, 传真:89975335,地址:杭州市杭行路208号(310015),电子邮箱:wuyan6806@sina.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
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