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我厅制订了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向你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11月30日前反馈我厅或标准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保厅大气处 楼飞永,电话:(0571)28065526,传真:(0571)28869171,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310012)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徐志荣,电话:(0571)87969822,15988172040;传真:87999782,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310007),电子邮箱:xzr1983@126.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