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要求,有序推进我省涂装行业、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于8月24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省环保厅污防处 王静、陆连玉,
联系电话0571-28020312、28020311;
省环科院工研中心顾震宇,联系电话:13957120448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