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13〕 1191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年度动态调整原则,我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初步筛选工作,现将《2014年浙江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征求意见。
请你们务必组织总量控制、污染防治、规划财务、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审核,特别是要充分征求下辖县(市、区)环保部门的意见,在认真核实、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3年11月10日前反馈正式书面意见,同时报送反馈意见表(Excel版)至yupeng@ zjepb.gov.cn ,caixy@zjepb.gov.cn。
联系人:俞 鹏 蔡笑涯
电 话:(0571) 28172886,28172887
传 真:(0571) 28869171
附件:1、《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
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1191号)
2、 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要求
3、 2014年浙江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征求意
见稿)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