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要求,我局对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县杨汛桥镇,专业生产涤/棉/粘混纺织物、纯棉织物。公司于2002年11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本次拟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绍兴县和绍兴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的环保情况出具了审查意见。

该公司的环保核查情况逐项说明如下: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治理后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领取了绍兴县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并达到了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三、公司的工业固废和危废基本得到了安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来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五、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

经查,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转率可以达到95%以上。

六、企业按规定及时缴纳了排污费。

七、企业单位主要产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八、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核查情况于2007年12月13日-12月22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对公示的内容提出意见,并将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请在12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处,联系电话: 0571-28869058;联系人:徐钰华;电子信箱:E-mail: xuyh@zjepb.gov.cn。通讯地址:杭州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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