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要求,我局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研发生产整套汽车制动系统产品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拟在国内A股上市,所募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年产10万套汽车前后模块建设项目”、“年产30万套汽车制动主缸、轮缸和离合器主缸、工作缸建设项目”、“年产260万套汽车盘式制动器建设项目”、“年产120万套汽车鼓式制动器建设项目”和“年产30万套汽车真空助力器建设项目”。目前,萧山区环保局和杭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的环保情况出具了审查意见。

现将该公司的环保核查情况逐项说明如下: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可以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并达到了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三、公司的工业固废和危废基本得到了安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来基本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五、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

经查,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基本可以做到稳定运转。

六、企业按规定及时缴纳了排污费。

七、企业单位主要产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八、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核查情况于2008年1月24日-2008年2月2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对公示的内容提出意见,并将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请在2008年2月2日前将意见反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处,联系电话:0571-28869058;联系人:徐钰华;电子信箱:E-mail: xuyh@zjepb.gov.cn。通讯地址:杭州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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