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要求,我局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钢制车轮开发、生产、销售的民营股份企业。公司拟在国内A股上市,本次拟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5°DC深槽滚型系列车轮和50万只15°DC旋压滚型系列车轮建设项目。企业现有的组织结构包括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包括新桥和金桥两个厂区)、浙江世轮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富阳)、上海誉泰实业有限公司(贸易型子公司,位于上海)和成都金固陵川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在建子公司,位于四川)。目前四川省环保局、杭州市环保局和富阳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的环保情况出具了审查意见。该公司的环保核查情况逐项说明如下: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可以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并达到了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三、公司的工业固废和危废基本得到了安全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来基本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五、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

经查,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转率可以达到95%以上。

六、企业按规定及时缴纳了排污费。

七、企业单位主要产品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八、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核查情况于2008年3月12日-2008年3月21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对公示的内容提出意见,并将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请在2008年3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处, 联系电话: 0571-28869058;联系人:徐钰华;电子信箱:E-mail: xuyh@zjepb.gov.cn。通讯地址:杭州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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