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对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和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配套油库工程进行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调整的请示》(宁政〔2013〕3号),省政府已转我们办理。经专家论证和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海县人民政府的调整要求,具体意见为:

    1、曹甬222#

    范围是白溪水库大坝下50米至马婆园(大溪汇入处),水功能区由“白溪宁海饮用、农业用水区”调整为“白溪宁海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由“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调整为“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保持不变,序号调整为曹甬(2013)222#。

    2、曹甬224#

    将原一个功能区调整为三个功能区。其中,源头(蒋家山)至黄坛水库大坝下50米的20.25公里河段,水功能区保持不变,水环境功能区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黄坛水库及其上游分水岭以内的陆域”。目标水质保持不变。序号调整为曹甬(2013)224#。

    黄坛水库大坝下50米至双水的5.8公里河段,水功能区由“大溪宁海饮用、农业用水区”调整为“大溪宁海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由“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调整为“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保持不变,序号调整为曹甬(2013)224-1#。

    双水至范家的1.55公里河段,水功能区由“大溪宁海饮用、农业用水区”调整为“大溪宁海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由“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调整为“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不变,序号调整为曹甬(2013)224-2#。(具体长度、范围见附件1,附件2)

    二、建设单位须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强化污水和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当地政府要加强监管,建立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尽快完成沿线居民供水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附件:1.调整后曹甬(2013)222#、曹甬(2013)224#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2.调整后(2013)222#、曹甬(2013)224#水环境功能区划图(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13年9月22日

附件1

调整后曹甬(2013)222#、曹甬(2013)224#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序号

水功能区

水环境功能区

水系

河流(湖、库)

范    围

目标水质

起始

断面

地理坐标

终止

断面

地理坐标

长度面积(km/km2)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东经

北纬

东经

北纬

(2013)222

G0201300203013

白溪宁海农业用水区

330226GA

17251902

多功能区

独立入海河流

白溪

白溪水库大坝下50米

121°14'48"

29°12'18"

马婆园(大溪汇入处)

121°25'48"

29°15'24"

27.45

Ⅱ

(2013)224

G0201300303011

大溪宁海饮用、农业用水区

330226GA

17252001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大溪

源头(蒋家山)

121°15'12"

29°24'00"

黄坛水库大坝下50米

121°20'39"

29°18'21"

20.25

Ⅱ

陆域:黄坛水库及其上游分水岭以内的一切陆域范围

(2013)224-1

G0201300303013

大溪宁海农业用水区

330226GA

17252003

多功能区

黄坛水库大坝下50米

121°20'39"

28°18'21"

双水

121°23'37"

29°17'8"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