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对甬台温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和甬台温成品油管道及配套油库工程涉及的大田港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的请示》(台政〔2013〕18号),省政府已转我们办理。经专家论证和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台州市人民政府的调整要求,具体意见为:大田港梅岙水库大坝上游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保持不变,陆域范围调整为“库区集雨区范围”,序号调整为椒江(2013)50-1#。
白莲(源头)至逆溪入口处(排头)、不含梅岙水库的25.5km河段,水功能区由“大田港临海饮用水源、农业用水区”调整为“大田港临海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由“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调整为“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保持不变,序号调整为椒江(2013)50-2#。(具体长度、范围见附件1,附件2)
二、建设单位须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强化污水和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当地政府要加强监管,建立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尽快完成沿线居民供水管网改造和水厂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周边村庄用水安全。
附件:1.调整后椒江(2013)50#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2.调整后椒江(2013)50#水环境功能区划图(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13年9月22日
附件1
调整后椒江(2013)50#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序号 |
水功能区 |
水环境功能区 |
水系 |
河流(湖、库) |
范围 |
目标 水质 |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起始 断面 |
地理坐标 |
终止 断面 |
地理坐标 |
长度面积(km/km2) |
||||||
东经 |
北纬 |
东经 |
北纬 |
|||||||||||
(2013)50-1 |
G0302300503021 |
大田港临海饮用、农业用水区 |
331082GB20040103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椒江 |
大田港(梅岙水库) |
梅岙水库库尾 |
121°9'33" |
28°54'53" |
梅岙水库大坝 |
121°10'5" |
28°54'59" |
/0.24 |
Ⅱ |
陆域:库区集雨区范围 |
||||||||||||||
(2013)50-2 |
G0302300503023 |
大田港临海农业用水区 |
331082GB20040104 |
多功能区 |
椒江 |
大田港 |
白莲 (源头) |
121°15′15″ |
28°59′20″ |
逆溪入口处(排头) |
121°10′50″ |
28°51′52″ |
25.5 |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