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4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结合我省环境管理工作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2014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要采取措施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水共治”等环保重点工作的环境监测支撑,结合当地环境监管工作需求,就完成监测工作任务的可达性进行分析研究,对监测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若目前监测能力现状难以满足监测工作任务的,请及时函告我厅(问题、困难以及解决对策)。 

  联系人:监测与信息处   张 莉;联系电话:(0571)28992117。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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