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减排办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环境保护部对2012年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考核的要求,环境保护部 将于7月中旬组织对我省2012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减排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污染物增量的控制情况,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和原有减 排设施的运行情况,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为做好我省迎接国家减排核查准备工作,同时做好省对各市、省能源集团等的减排考核工 作,我办组织编制了《2012年上半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省环保厅 楼飞永;联系电话:0571-28065526,传真:0571-28869171;电子邮件: loufy@zjepb.gov.cn。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2012年上半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省2012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环境保护 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核查方式
采取书面审核、现场核查、专家会审的方式,审核我省2012年上半年的减排工作情况。结合环境保护部核查,省减排办将同步对11个设区市和省能源集团2012年 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进行核查。
二、时间安排
(一)6月30日前,各设区市及省减排办有关成员单位完成减排材料编制,并提交省环保厅。
(二)7月1日~5日,省减排办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有关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三)7月8日前,各设区市及有关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材料,并上报省环保厅。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迎接国家核查组现场审核的准备工作。
国家减排现场核查的具体时间届时见环境保护部核查通知。
三、对各设区市、省能源集团的要求
(一)减排材料编制要求
1.减排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2012年上半年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减排技术报告。
根据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有关规定,对COD、NH3-N、SO2和NOX的增量、减量、削减率等进行测算,对火电、热电、钢 铁、水泥、污水处理厂、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全口径核算。技术报告须附增量核算登记表和减排项目汇总表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发送给各设区市环保局和电力企业,请各地严 格按照下发的格式完整填报相关信息。一些减排量较大或者计算比较复杂的项目还需附详细的情况说明或计算说明,并在汇总表中标明。
3.减排项目支撑材料。
减排项目支撑材料包括减量核算登记表、企业基本情况、运行报表、台帐,环保、经信、统计、公安、农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相关数据。减排项目和支撑材料的内容要相 符,提供的数据要准确,材料要真实,资料要全面。减量核算登记表和支撑材料要求参照《2009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方案》(浙减排办函〔2009〕 25号)。
4.专题报告。
(1)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报告。
各市要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2)重点行业的减排专题报告。杭州、宁波两市需提供热电行业、机动车行业减排专题报告;杭州、湖州、金华和衢州需提供水泥行业减排专题报告;绍兴需提供印染行 业减排专题报告;杭州、嘉兴需提供造纸、印染行业减排专题报告;杭州、嘉兴、金华和衢州需提供农业源污染减排专题报告。
(二)其他要求
1.各设区市要对辖区内各县(市、区)上报的减排项目严格把关,确保上报减排项目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
2.加大减排项目现场检查力度,督促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历年来减排企业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3.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90号)和《关于做好污染减排核查水平衡分析和污水 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的通知》(浙环办函〔2010〕410号)要求,准备好水平衡分析等书面材料,切实加强现场和中控系统管理,污泥要妥善安全处置。
4.燃煤电厂和热电厂减排项目要严格按照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上报35T/h以上电力企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全口径数据。
5.按照省环保厅编制的相关行业减排现场核查技术细则,突出对污水厂、燃煤电厂、造纸、印染等行业减排现场检查。
6. 按要求填写2012年减排资金投入统计表(见附表)。
7. 按照《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的通知》(环办〔2012〕79号)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支队、大队要及时在 “中国环保热线”(www.12369.gov.cn)上填报今年的相关执法监察数据。
四、对省减排办各成员单位的要求
(一)省环保厅
1.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污染减排工作报告。
2.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污染减排核算技术报告。
3.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环境质量状况专题分析。
4.浙江省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汇编。
(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在发展循环经济、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清洁能源替代、调整和改善电力结构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三)省经信委
一是提供节能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在督促指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等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全省火电、印染、造纸、制革等落后产能淘汰和转型升级 情况。二是提供2012年度发电计划、今年全省6000千瓦以上燃煤和燃油发电企业发电装机容量、用煤(油)量、发电量、供热量增长情况。
(四)省公安厅
一是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年度老旧车辆淘汰及形势分析。
二是提供今年全省及各市机动车变化情况,上半年新增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数量。
(五)省财政厅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介绍“十二五”时期生态环保和污染减排的资金配套计划和今年以来有关污染减排的财政政策、环保资金的落实情况。
(六)省建设厅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全省及各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管网建设(长度、覆盖范围)、新增处理水量、中水回用 量、处理负荷、运行监管和检查考核情况等(以上数据均须包括年度和累计数)。
(七)省交通运输厅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大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重型载客、载货老旧车辆和“黄标车”淘汰、发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方面的工作。
(八)省水利厅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实行取水许可、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有关方面的总结。
(九)省农业厅
一是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二是牵头组织农业源污染减排,按照农业源污染核算细则要求,提供相关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种殖业等相关数据,做好全省农业源化学 需氧量、氨氮减排专题分析。
(十)省商务厅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成品油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油品提升的计划。
(十一)省统计局
提供全省2011年全社会用煤量、2012年分季度规模以上企业用煤量,2011年及2012年上半年分行业工业增加值,2011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常住人口 数; 2011年及2012年上半年全省及各设区市的GDP及同比增长率;2011年及2012年上半年全省及各设区市机制纸及纸板和印染布总产量;2011年 及2012年上半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以上数据如无公布数据,请提供预测数据)
(十二)省物价局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有关促进污染减排价格机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价格政策等。
(十三)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金融创新工作总结。
(十四)浙江银监局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落实减排金融政策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减排金融政策实施的总结。
(十五)浙江电监办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全省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的新建、改造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脱硫脱硝电价监管情况。
(十六)省电力公司
提供2012年上半年全省发电情况(包括总发电量、火电发电量和外购电量),125MW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分机组累计电煤用量、脱硫脱硝设施投运率、脱硫脱硝效率 等数据。
(十七)省能源集团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分析集团下属各火力发电厂2012年上半年分机组的发电量、用煤量、煤炭含硫率、脱硫剂用量和脱硫副产品产量。机组脱硫脱硝设施运行 率和脱硫脱硝效率等,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措施。
(十八)中石化浙江分公司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综合治理情况。
(十九)中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
提供污染减排工作总结。重点是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综合治理情况。
附表
市2012年上半年减排资金投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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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 名称 |
污染减排资金总投 入(万元)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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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 资金投入 (万元) |
政府其他 资金投入 (万元) |
社会资金 投入(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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