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负责《浙江通志?环境保护志》编纂工作。因编纂工作需要,请你局协助提供有关材料。有关事宜如下:
一、《浙江通志》编纂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全面。根据编纂工作要求,志书内容时间上限不拘,以事物发端为起点,时间下限定为2010年。其它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协调工作,并于2016年4月12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报送《浙江通志?环境保护志》编辑部(联系人:卓明;电话:0571-87989041)。
三、请各市环保局负责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环保局。
附件:资料收集清单及相关要求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