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辐射安全培训力量,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的规定,经公开报名、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向社会推荐,名单如下:
浙江省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单位名单
单位名称 |
说明 |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可在浙江省范围内开展初级辐射安全培训工作 |
浙江省辐射防护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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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