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对部分厅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组成员、副厅长虞选凌同志,协助厅长负责机关党群、机关纪检、规划财务、辐射环境管理和核应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直属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辐射环境管理处(核应急办公室);联系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党组成员、副厅长卢春中同志,协助厅长负责综合协调与文秘行政、自然生态保护、科技合作、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处、科技与合作处;联系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记者站)、省环保产业协会。

  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培国同志,协助厅长负责干部人事、政策法规、环境督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环境监察处;联系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以淼同志,协助厅长负责水环境管理、建设项目审批、“五水共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水环境管理处、建设项目管理处;联系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协调省“五水共治”办公室。

  党组成员、总队长单锦炎同志,协助厅长负责执法稽查和环境应急工作,负责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留沙同志,协助厅长负责大气等环境管理、综合协调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环境监测与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管理处、环境监测与信息处;联系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副巡视员李全胜同志,协助厅长负责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承办厅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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