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地表水环境监测管理,规范县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的监测工作,请抓紧填报所辖区域县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有关信息(具体见附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务必如实报送所辖区域内所有现有的县控断面信息,不得瞒报或多报。
二、县控断面监测要严格执行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和年度监测工作任务要求。
三、县控断面监测一旦出现劣V类情况,次月起须每月按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请于2月21日前将断面信息情况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报送我厅,同时将电子稿报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 莉 0571-28992117;孙 忠 0571-89975315;电子邮箱:281466260@qq.com。
附件:县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信息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