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建勇代表: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治理大气复合污染的建议》(温25号)收悉,经与省科技厅会商,现就建议答复如下:一、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研究现状(一)已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研究。近年来,我省紧密围绕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依托国家863科技计划、浙江省重大专项计划以及其他各类科技计划的支持,扎实推进清洁空气行动,组织开展了一批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相关的项目研究和技术攻关,主要包括杭州市科技局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杭州市大气灰霾成因及关键污染因子预防控制研究》、国家能源局项目《浙江省部分地区燃煤电厂对大气环境影响研究》、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浙江省城市区域雾霾天气防控研究》和《火电厂烟气脱硝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城市大气气溶胶污染特征及其预警系统研究》、省科研院所专项项目《水泥炉窑烟气脱硝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省环保厅环保科技项目《浙江省雾霾天气发生规律及防治对策》和《浙江省水泥炉窑氮氧化物排放及控制技术现状研究》等课题。(二)大气污染源解析技术。为增强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环保部已出台《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用于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城市群及区域开展大气颗粒物(PM10 和PM2.5)来源解析工作。在常规的空气在线监测站点建设的同时,通过分散的多点持续采集PM2.5样本做成分分析和来源解析,了解各种污染源对PM2.5的贡献率,以便有的放矢,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建立高分辨率的排放源清单,在了解实际大气污染排放情况的同时,结合最先进的空气质量模型的模拟计算环境空气污染状况;模拟建立颗粒物源排放与受体之间的对应关系,获得各地区各类污染源排放对环境浓度的贡献。(三)我省现有源解析相关研究工作。目前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浙江省城市区域灰霾天气防控研究”项目,对大气细颗粒物化学组分特征分析,结合源成分谱进行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工作,研究结果正在整理当中。同时该项目还对杭州及周边城市(嘉湖绍甬)共5个城市的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了调查统计,为建立全省高分辨率的排放源清单奠定基础。杭州、温州、宁波、绍兴、衢州等地也正在组织开展源解析相关工作。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大气环境污染是几十年来粗放式发展累积的结果,大气污染防治是一个长期过程。您提出的对策措施很有针对性,目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计划和方案缺乏科学数据和实验成果支持,大气主要污染物的构成比例、产生原因、二次反应等方面的机理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为此,我省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技术战略研究,统筹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支撑等创新活动,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体系,保障和显著促进提升我省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科技支撑能力。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实施雾霾防治技术基础研究,开展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协作。面对雾霾污染,在重大科技专项《浙江省城市区域灰霾天气防控研究》项目成果的基础上,主动设计实施《雾霾天气防控与预测预报及对人体健康影响和防控技术研究》项目,该项目将通过研究我省区域雾霾污染联合观测、高精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我省大气重污染来源快速解析与应对措施评估技术等,摸清我省雾霾发生的基本规律,建立污染物分担率数据库,提出应急措施,实现浙江省雾霾天气精细化联合预报预警,为政府管控应对雾霾天气提供依据和措施,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同时,积极争取科技部立项支持,加强与上海、江苏沟通协作,共同开展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和联防联控科技攻关,争创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控科技示范点。(二)加大科技专项实施力度。根据大气污染复合污染现状与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大气环境问题,在节能环保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中,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重大科技项目的支持。在燃煤烟气污染控制、工业有机废气处理、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控制以及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监测与预警技术等方面组织重点技术攻关,集中有效的人力与资金资源,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单个项目的资金支持强度达到100-500万,滚动支持,重点突破,取得实效。(三)实施量化管理,严格考核监管。依据各地大气污染状况,研究实施污染防治量化管理制度,确立治理目标和评估方案,组织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实现大气污染防治任务量化考核。与各设区市政府、省属燃煤电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地、各相关部门责任,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结合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和重大创新平台和载体的建设,深入实施“151”人才工程,着力引进和培育若干国际一流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大激励力度,积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引进一批具有真才实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利用联合培养博士、设立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等多种手段,加强企业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实施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各类科技项目和创新载体,着力培养和引进青年人才,支持青年人才主持实施重点科技项目。(五)促进合作与交流。积极鼓励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与国内外的同行技术交流合作,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大气复合污染控制国内外科技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动和组织实施相关国内外合作项目,结合我省需求,不断拓宽大气复合污染控制国内外科技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技术攻关能力和水平,共同推进我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科技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关键科技支撑。再次感谢省人大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加强联系和交流,继续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献计献策。 

联 系 人:省环保厅污防处 孙国金

联系电话:0571-28869078    

传真:28869121邮    编:310012p>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2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