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义乌市环保局: 

  2012年6月和2012年8月,我省先后发生两起省外偷排污染物至我省境内的环境违法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嘉兴市秀洲区于2012年6月和8月先后发生两起跨省偷排污染物案件。其中,一起是江苏省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一家化工作坊的21桶化工废料丢弃在秀洲区新塍镇 钱码头村村道上致使化工废料泄漏的案件,两地环保部门启动吴江秀洲省级边界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并会同两地公安机关对倾倒行为及时予以查处,两名肇事者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15天,肇事化工作坊被依法取缔;另一起为不法分子用货船将上海松江的污泥偷运至秀洲区,并排入当地的澜溪塘,目前涉案的5名违法行为人已被秀洲区环保局和公安机关采取强 制措施,并扣留了2条货船及剩余部分污泥,该案件正在作进一步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案发后,我厅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和专题研究,并将案件的办理情况向陈加元副省长做了详细汇报,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四条建议。陈加元副省长于2012年10月22日 做出重要批示“跨境非法倾倒污染物,不仅嘉兴有发现,其他地方恐怕也有发生。省环保厅四条意见,对全省都适用,望各地都要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为落实陈加元副省长批示要求,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推进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和查办力度,切实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案件会 商,积极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不断积累办案经验和成功案例,为全省类似案件办理提供借鉴,为今后推动国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提供案例支撑。 

  (二)逐步建立跨区域环境执法联动长效机制。要建立跨行政区域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联动机制、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和应急联动等机制。要完善区域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强化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的监管;加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联合执法,会同公安机关从严打击非法倾倒行为。 

  (三)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各地环保部门要与公安、交通、安监、城管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对涉案人员予以严惩,对其 他违法者予以警示,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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