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钱塘江及瓯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根据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0〕383号),我厅将组织开展钱塘江及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大纲见附件1),请有关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海事局、省港航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收集整理有关基础资料,并于3月25日前反馈我厅(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请杭州、温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市环保局收集整理有关数据、资料,于3月25日前反馈我厅(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资料收集工作完成后,我厅将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赴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实地调研,请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联 系 人: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章少坡,贾颖娜;
电 话:0571-28869080、28020311,28869071(传真);
电子信箱:zhangsp@zjepb.gov.cn,(钱塘江)
jiayn@zjepb.gov.cn。(瓯江)
附件:1.钱塘江及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
划大纲
2.各部门需要提供的基础资料或技术报告清单
3.地方技术报告提纲及资料要求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流域 规划 编制 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