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环发〔2007〕36号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建立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总量(“增量”)、污染整治削减排污总量(减量)、企业超标排放或偷排漏排的排污总量(变量)等污染源“三量”台账和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是加强污染源管理、开展排污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和基本保障。2007年2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污染源管理工作会议,就建立污染源“三量”台账和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污染源长效管理,全面推进污染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现就建立健全全省污染源“三量”台账和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污染源“三量”台账
废水排放单位管理范围:日排污水10吨、日排化学需氧量1千克或日排氨氮0.15千克以上排污单位;300头猪以上规模养殖场。
废气排放单位管理范围:配置2吨以上燃煤锅炉的排污单位。
污染源“三量”台账包括:排污单位的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和“三同时”验收文件;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和整改验收材料;历年奖惩材料;排污许可证底稿;历次污染源监测报告;污染源基本情况和排污情况汇总表等。上述材料要求一厂一档,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建立污染源“三量”台账进度要求:萧山区、金华市市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江山市等钱塘江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地区,杭州市市区、绍兴市市区、丽水市市区、镇海区、瓯海区、德清县、平湖市、路桥区、普陀区等污染源“三量”重点推进试点区要求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其中,环境统计口径企业要求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市、县(市、区)环保局要求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其中,环境统计口径企业要求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污染源“三量”台账中的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排污信息,要统一纳入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萧山区、金华市市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江山市等钱塘江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地区,杭州市市区、绍兴市市区、丽水市市区、镇海区、瓯海区、德清县、平湖市、路桥区、普陀区等污染源“三量”重点推进试点区,要求于今年7月30日前完成;其他市、县(市、区)环保局要求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开展上述工作。此事已纳入今年的省市环保局长目标责任书,年底将进行统一考核。
附件:1. 章晨副局长在全省污染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三量”台帐汇总表格式;
3.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要求;
4.浙江省各地污染源管理典型经验;
5.各设区市环保局汇报材料。
二○○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1
章晨副局长在污染源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2月8日)
刚才,11个设区市就污染源整治、污染源管理,特别是污染源“三量”台账的建立和管理等方面工作做了汇报,各地在许多方面有一些好的做法,但也反映出各地管理水平还参差不齐。目前污控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还不很成熟,大家只有不断地交流经验,相互促进,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会后省局将把各地的经验疏理出来,印发给大家,以便各地相互借鉴。
今天我从五个方面谈一谈对污染源长效管理的思考。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做好污控工作,首先要搞清楚下面几个问题:
(一)明确工作职责
污控工作的职责归结起来有“治”、“管”、“账”三个字:
一是“治”。即治理好老污染源。上次会议我已经要求11个地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老污染源的整治规划,目的是要求各地污控部门,搞清当地老污染源现状和下一步的工作举措。不仅要做到底子清,原因清,整治计划、整治方法、整治的预期效果也要心中有数。
二是“管”。即污染源治理好了以后如何进行管理。污染源治理的目的是降低环境的污染损失,污染源治理好以后,运行管理就成了重要环节。如果管理跟不上,就达不到治理的目的。去年一年的“飞行监测”数据表明,环保部门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不足。省级重点污染源只有五、六百家,各市、县占65%负荷以上的重点污染源也不很多,如果管理不好,达标率低到只有40~50%,社会各界包括各级人大、政府、党委、舆论和老百姓,对环保部门是不会满意的。因此我们要积极探寻污染源长效管理的办法。刚才11个地市介绍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好的方法,包括利用舆论监督、经济政策、专项行动、有奖举报、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责任追究、创建考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等方法、手段,各地各有特点。
三是“账”。即污染源的“三量”台账一定要清。这次国家环保总局问省局要2006年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数据,并要求附上减污清单,省局和各市环保局一时都拿不出清单来,造成了工作的被动。污染物削减量和减污清单等基础材料和数据,基础在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只有县(市、区)环保局的账弄清楚了,地市环保局汇总了,省局才能最后汇总。如果各地市上报的数据只有污染物削减量,没有减污清单,数据没人会相信。
总之,有关“治、管、账”问题,任何时候被问起,都要求负责污控工作的同志能把自己分管的工作说清楚。
(二)明确为谁工作。
11个地市和90个县(市、区)环保局要统一思想,即做好本职工作,不是为了省局,是为了你自己。做好本职工作是自己所在岗位的要求,不能认为工作是省局布置的,就来应付省局。个别地区到现在还弄不清楚自己本职范围内的事情,就是因为这个认识还不到位。各地污染源有多有少,对污染源管理的问题一样要认真对待。
(三)明确污控工作要求。
做好污控工作的“治、管、账”是具体工作、日常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把污染源家底调查清楚,不仅是省局布置的任务,也是各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舆论和老百姓的要求,既可反映各地环保部门工作实绩,也有利于算“账”。“811”整治和阶段性生态省建设到07年底结束,届时省政府要换届,要回顾在“811”整治和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的实绩,包括排污总量的削减、环境质量的变化、整治所解决的问题等等,客观上需要环保部门把这些问题说清楚。
因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思想基础,希望大家能理解和支持。
二、认真落实,做到又好又快
今天开会的目的:一是检查去年8月全省污控工作会议部署的污染源长效管理任务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探讨“三量”管理问题。污染源的整治和常量管理的原则等问题,上次会议已经讨论过了,这次不再重复,下面我重点与大家探讨“三量”问题。
各地去年做了大量的污染治理工作,包括“关、停、并、转、治”,但就是因为基础工作不实,整治成效无法得到体现。这次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浙江省提供2006年主要污染物的削减数据,各地市上报的数据不太有说服力,主要原因是没有减污清单作为依据。减污清单应该以行政区和时间段为单位,按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类别分类,将有关污染物实际削减量罗列得清清楚楚。这项工作仅靠省局污控处是不够的,主要还要依靠各地市和县(市、区)环保局,因此以后各地环保局每年要上报清单,列出本地污染整治的内容:一是减量。二是变量。污染源长效管理的效果最终体现在达标率上,污染物削减量同达标率密切相关,比如污染源100%达标和50%达标相比实际污染物排放量相差很大,如果治理好的污染源没有管好,达标率很低,污染物的削减当然值得怀疑,因此还有必要在清单中说明污染源管理办法。三是“增量”。就这个问题环保局污控处要和建设项目管理处应该配合好,”增量”的提出以建设项目管理处为主,但是”增量”的算法要经过大家商量,拿出统一的算法。这样,通过计算一年的“三量”变化,就可以得出污染物的实际减排量。
2005年全省COD排放总量是59.5万吨,SO2是86万吨,由于统计数据范围的变化,导致大家对2006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算方法存在争议,但是我们可以不必拘泥于这两个数据。
首先夯实基础。应该用具体项目作为支撑材料,以行政区和年度为计量单位,把06年的“三量”变化算清楚。至于总量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计算,包括在2008年全国污染源普查之前仍然采用COD 59.5万吨和SO2 86万吨作为排放总量,或者考虑其它过渡性的办法,但“三量”的变化包括详细的清单首先要弄清楚。
第二,少争论,多干事。由于统计背景、统计范围都发生了变化,以前的统计数据和现在的统计数据有矛盾,全国都是这样的情况,因此国务院才决定2008年进行污染源普查,因此目前不要再争论这些问题。
第三,突出重点,不断完善。目前我们的工作重点仍然在于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刚才有同志提到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问题,农村面源污染很难治,而且污染总量也比较大,约占全省污染总量的1/3左右,因此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也确实是我们治理的目标之一,但是污染治理要遵循“好治先治,重点先治,逐步完善”的原则,先治理工业污染源,再治理农村面源。
第四,搞好长效管理。要树立动态地进行长效管理的理念,因为随着时间的变化,有“关停并转治”等污染整治措施的实施,有新项目的上马,污染源的实际情况也在发生变化,即使2008年我们查清楚了家底,如果不进行动态地管理,很快就掌握不了新的情况。而且,长效管理不仅是动态的,并且是不断完善的。在年度范围内,各地依据自己具体的工作量,可以一个月或者半年调整完善一次,但是最长不能超过一年,而且不能跨年度,一定要能反映当年的情况。另外,管理要靠制度来落实。各地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来体现长效,体现动态,并且在管理中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和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体现又好又快。这是今天我讲的第二个问题,即工作要体现又好又快,实实在在地做,少争论,突出重点,逐步完善。
建立“三量”台账最终是为总量控制服务的,提到总量控制就可能牵涉到排污许可证和总量交易。目前全国的排污许可证在内容上、形式上和管理上还不统一,这里要请大家回去考虑排污许可证的规范和交易的有关事项,各地可以先制定细则,春节后另行会议商议,请大家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先有所准备。
三、快速到位,体现效率
“三量”台账的工作要做到快速到位,具体的效果体现在:
第一要“底清”。即任何时候都很清楚手头的工作;
第二要“账全”。各地不仅能够随时提供数据,而且能够同时提供详细的台账清单;
第三要“统一”。各市局的污控、建设等部门对做好的台账内部要协调,对外口径要一致,不能够各搞一套;
第四要“服人”。即工作做得到位,结果让别人信服。如果工作做得不好,自己的心里也不踏实,也经不起别人的推敲。当然工作要有个过程,希望大家能够尽快把这项工作做好;
第五要“一致”。即环保部门报出来的数据要前后一致。上述这几个要求也是“三量”台账工作,包括总量管理、总量分解和总量控制做到位的标志。
至于各地市对县(市区)环保局具体考核方法,各地都有自己的考虑,省局对各地市局也要考核。省政府对11个地市政府考核污染总量问题,省环保局考核地市环保局主要是“三量”台账问题,台账的管理是环保局的责任,因此环保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四、近期工作
1、省局污控处会后将11个地市的介绍材料整理编印出来。
2、要总结06年浙江省各地在污染源治理、管理、“三量”台账管理试点方面好的经验。今天各地介绍了很多好的经验,如许可证管理、在线管理、同工商部门配合的管理、考核管理、联系老百姓举报的管理和舆论监督管理等等,总结中要归纳先进地市的管理方式和经验。
3、请各地包括个县(市、区)做好2006年本地污染源整治和管理的现状、方法和绩效的分析,包括:通过整治管理,环境质量变化和群众满意度变化情况。环境质量的变化;做好对2007年工作绩效的预测。一个区域也行,一段水域也行,我希望了解环境整治的效果。希望各地市4月底前把分析材料交给省局,污控处5月10日前整理出来。
4、关于污染物减排总量的核算。2006年排放总量以2005年COD 59.5万吨,SO2 86万吨为基数进行核算存在争议,有五种方法可以解决:
一是计算污染物削减量时包括所有“关停并转治”的削减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以2005年环统数据为基准。这个方法不合理,因为环境统计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是环境统计口径内污染源排放量之和,而所有“关停并转治”的削减超过了这个统计口径范围,即分子的统计范围扩大了,分母却不变,算出来的削减比例当然不合理。
二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不变,通过“关停并转治”的污染物削减量(包括“增量”)扣除统计口径范围外的那部分削减量,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同以前的统计口径可以相对应,大家可以接受。
三是将全社会的变量分解,即污染物削减量计算包括所有通过“关停并转治”得到的削减量,而污染物排放总量则包含环境统计总量和所有削减量中统计口径外的那部分削减量。
“增量”的计算有两种方法,都是根据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和万吨煤耗SO2排放强度来计算:一是假定2006年的排放强度同上年一样,二是根据历史多年排放强度的变化趋势来预测2006年的排放强度。上述几种方法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但各种方法都要计算,需要哪个数据就提供哪个数据。
5、2007年的总量控制尚处于从过渡转向实施的缓冲阶段,可能这个阶段会提前,希望大家引起必要的重视。目前省局正在讨论今后如果遇到“三量”问题是否采取限批政策,几种情况包括:一是当地排污总量超限,可能会采取限批;二是排污总量和“三量”弄不清楚,可能会采取限批;三是生态功能区规划没有启动实施的地方,也可能会采取限批。
总之,希望大家努力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如果遇到困难,请及时与省局沟通,省局会尽力减轻大家的压力,但你们首先必须做好 “三量”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会就“三量”台账、许可证,总量交易等问题将召开会议讨论。
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附件2
1、污染源基本情况表
(环保局设立的“三量”台帐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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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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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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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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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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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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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料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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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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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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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煤量(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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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水量(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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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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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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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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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排污量 (t/a)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总磷 |
二氧化硫 |
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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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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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
审批部门 |
环评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验收批文号 |
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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