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管理,根据我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浙环发〔2010〕55号)的相关要求,我厅初步理出了2006~2010年期间委托有关市、县(市、区)环保局环评审批及委托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名录(若有遗漏,请各地自行补充完善),请你们根据附表格式内容进行填写汇总,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我厅。附表电子版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各设区市环保局环评审批验收统计工作联络员邮箱,届时请查收。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姚伟国;联系电话:0571-28869175;电子邮箱:yaowg@zjepb.gov.cn。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情况 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