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环保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有关情况的通知》(财办建〔2015〕11号)要求,现请你们按照附件格式,如实填报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相关情况(填报时间节点为2014年 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各县(市)数据和材料由设区市统一汇总后,于2015年2月 15日前报送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含纸质和电子版)。
联系人:省环保厅规财处 蔡郁蓓,联系电话:0571-28869105,传真:28992119,电子邮箱:caiyb@zjepb.gov.cn;
省环保厅污防处 钟战铁,联系电话:0571-28869078,电子邮箱:zhongzt@zjepb.gov.cn;
省财政厅经建处 杨博,联系电话:0571-87058454(兼传真),电子邮箱:杨博/经建处/省财政厅/ZJCZ(财政内网)。
附件: 1. 2014年 市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
用管理情况统计表
2. 2014年 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
情况统计汇总表
3. 2014年 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
情况统计明细表
4. 2014年 市其他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统
计表
5.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和管理情况编制提纲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