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局:
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于2013年11月4日印发实施了《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了我省13个主要污染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请你们总结《方案》实施以来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填报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项目进展统计表和2015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项目统计表,一并于2月 13日前报送我厅。同时,请抓紧制定2015年度有机废气治理实施方案,于3月31日前报送我厅备案。
联系人:污染防治处王静,杨永进;联系电话:28020312,28869058
附件:1.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项目进展统计表
2.2015年度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统计表
3.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责任
分解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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