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