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食品办,市疾控中心,各有关医院:
根据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31号)要求,现制定《2013年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各区县食品办要协调农业、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各区县要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所需的检验检测、购买样品、培训、专家评估等经费纳入预算。各监测机构按要求报送监测结果,市疾控中心汇总全年监测数据,撰写监测工作报告,及时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报市食品办。
附件:2013年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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