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教委,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与辖区教委配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全面强化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培训教育
各区县卫生局要在8月底秋季开学前对辖区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强化监督检查,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供餐业务,并及时通报辖区教委。各区县教委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督促学校食堂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今后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各区县卫生局要把学校食堂作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要对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要把学校食堂列为重点抽检场所,加大对其经营食品的抽检工作力度。
三、督促学校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学校食堂是食物中毒的重点防控单位。各区县卫生局要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督促学校充分利用学生放假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四、高度重视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各区县教委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区县卫生局要把农村学校食堂纳入监管目标,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指导和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及时通报辖区教委。
五、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区县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区县卫生局、教委未履行职责,导致其行政区域内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信息报送
各区县卫生局和教委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区县卫生局要及时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并于2011年8月30日下午15时前上报监督检查报告及附件3、附件4、附件5。市卫生监督所要及时汇总各区县检查情况,于2011年8月31日中午12时前报市卫生局法监处。2011年9月至10月,市卫生局和市教委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区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北京市卫生局联系人:陈晓媛     黄高平
电 话:65863057   83970720    传 真:65007330
邮 箱:yiduixuexiao@163.com
北京市教委联系人:杨 晖     肖燕平
电 话:66074150        传 真:66079008
邮 箱:bjyyc@126.com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统计表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5.供应学生餐及学校食堂统计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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