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食品办要求,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卫生局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北京市卫生局2011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24号)、市食品办《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统一监测与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京食安发〔2011〕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检内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是高风险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原料。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抽检重点。(具体安排见附表1)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二)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
(三)市卫生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抽检结果由市卫生局统一按有关要求上报公布。
(四)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抽检结果的汇总分析,组织对抽检工作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区县抽检工作的重点内容。
(五)市疾控中心负责提供检验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六)承担抽检任务的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任务,及时上报抽检结果,并设立信息报送人员。(具体安排见附表2、3、4、5)
(七)关于产品确认问题:在餐饮服务单位抽检的食品原料、定型包装食品不需确认,但要制作现场监督笔录,笔录中应记录样品进货渠道及证件是否齐全,同时要求餐饮服务业索证索票齐全并留存备查。
(八)各单位在抽检工作中出现涉及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时,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同时向属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报告,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移交手续。
三、抽检信息汇总单位及联系人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徐亚东 崔晓青 孔维佳
电 话:65010915 传 真:65010918
电子邮箱:bjcj2010@126.com
附件:1.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
2.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报送人员
登记表
3.样品信息登记表
4.不合格产品信息登记表
5.检验结果汇总表